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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青岛港务有限公司49%股权

时间:2021-04-06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大唐青岛港务有限公司49%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086
  • 【标的所属行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 【标的所在地区】:山东省 青岛市
  • 【转让价格】:10498.4754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4-0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4-30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中国大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电话:18611206828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胡丹 联系电话: 010-51915379 |业务负责人: 朱逸格 联系电话: 010-51915380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大唐青岛港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波
成立时间2010-01-14
注册资本31020.41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70211697190341F
经营范围码头及其配套设施施工、管理;码头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咨询、招标;码头及其配套设施租赁、维修、管理;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国际货运代理。
职工人数5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51
2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4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1956.870000
利润总额-5002.930000净利润-5002.930000
资产总计89275.660000负债总计67865.020000
所有者权益21410.65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2-28营业收入282.090000
利润总额-1019.930000净利润-1019.930000
资产总计87503.290000负债总计73060.400000
所有者权益14442.890000









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02-24
基准日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06-30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88456.55000091272.440000
负债总计69846.98000069846.980000
净资产18609.57000021425.46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0498.475400





其他披露内容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1)截至基准日,本次评估有一项融资租赁,大唐青岛港务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以售后回租方式向青岛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转让租赁设备的所有权。租赁设备融资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捌拾伍万元整,租赁期限:从2017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8日共5年,租赁内容为两台门机:门机230号、门机231号,租赁期限届满,甲方向乙方出具《资产售后回租设备租赁期满所有权转回证明书》,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2)自然资源部发布的《海域价格评估技术规范》于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本次评估已经考虑该技术规范中相应评估方法调整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会、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8月21日发布《关于公布实施西海岸新区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20]38号),新的基准地价实施时间为2020年8月22号。本次评估已经考虑该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庐山路6号名嘉国际1号写字楼9-11楼
注册资本(万元)320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赵永力
持有产(股)权比例4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149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若该竞买人为非标的公司股东,该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报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如该竞买人为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先用于补偿交易所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产权交接日(即本次产权转让股东工商变更完成、新营业执照颁发日)标的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7、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书面承诺函,承诺如下事项:同意标的企业在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个月内办理完毕名称变更工商登记,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名称不使用“大唐”品牌字样;同意并督促标的企业在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个月内,清理完毕上述品牌元素(“大唐”字样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LOGO等)在内部办公系统、外部建筑环境、对外宣传推广等领域的应用,且今后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均不使用上述品牌。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3149.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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