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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达出租汽车公司100%产权及转让方对上海华达出租汽车公司563.8862万元债权

时间:2021-03-24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上海华达出租汽车公司100%产权及转让方对上海华达出租汽车公司563.8862万元债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002
  • 【标的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杨浦区
  • 【转让价格】:1083.935772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3-24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4-21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佳祺英明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唐胤 联系电话:021-52379902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万雅宁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24 |业务负责人: 楼悦飞 联系电话: 62657272-397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华达出租汽车公司
法定代表人裴继平
成立时间1992-05-12
注册资本53.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企业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109133107266G
经营范围客车出租,销售汽车配件,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500.977822
利润总额-28.967307净利润-28.967307
资产总计927.190524负债总计660.783541
所有者权益266.406983审计机构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1-31营业收入0.000000
利润总额-7.493779净利润-7.493779
资产总计144.075983负债总计612.386200
所有者权益-468.310217









评估机构上海仟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2020-10-19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0-04-30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76.8797001084.075367
负债总计564.025795564.025795
净资产-387.146095520.04957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520.049572





其他披露内容本项目挂牌价格由上海华达出租汽车公司100%产权及转让方对上海华达出租汽车公司563.8862万元债权组成,其中:上海华达出租汽车公司100%股产权对应转让底价为人民币520.049572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价格增值部分属于股权溢价。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截止本项目交易基准日,转让方持有对标的企业人民币563.8862万元债权,该借款为转让方垫付的驾驶员安置补偿金
提示提醒等内容审计报告或有事项: 本公司出租车驾驶员盛忠飞于2019年2月7日在驾驶出租车营运过程中被乘客用手机敲击头部,造成受伤,本公司为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2019年7月19日上海市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虹口人社(2019)字第434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脑出血’作为此次事故所造成伤害的依据不足,本次事故造成的伤害仅系头部外伤”。盛忠飞不服该《认定工伤决定书》,于2019年10月8日起诉至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目前法院同意驾驶员盛忠飞重新做伤残鉴定,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尚未对该事项作出判决。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价值中包含55辆上海市出租汽车运营证市场价值,受家庭车辆日趋增多和网约车、顺风车的大力发展,出租汽车公司经营受到非常大的影响和制约,近几年来上海市就有多家出租汽车公司关门或歇业,上海市出租汽车运营证交易价格年趋下降。故本次55辆上海市出租汽车运营证评估价值仅在市场价格保持稳定,无较大波动时有效。 2.本次评估资产中包含52辆出租汽车和3辆公司业务用车,52辆出租汽车从2020年1月1日起就已停业未运行,长期停放未用不知对车辆状况影响多大,并且该些汽车面临2020年度的法定验车和缴纳保险等诸多事项,若某一环节未及时跟进可能会影响车辆后续的使用和处置。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三门路661号
注册资本(万元)76.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芦秀兰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区县)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
批准单位名称虹口区教育局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32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7、本项目公告期为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32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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