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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协投资有限公司15%股权

时间:2021-03-26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上海科协投资有限公司15%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071
  • 【标的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浦东新区
  • 【转让价格】:613.9028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3-2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4-23
  • 【受托机构】: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王炜 联系电话: 62657272 |业务负责人: 陆超渊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25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科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剑
成立时间2006-06-27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000789577463F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除经纪),营销策划,会展服务,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家用电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科房投资有限公司60
2上海科协事业发展中心15
3陈剑11.775
4上海金山燃气有限公司10
5张海峰1.25
6汪剑华1.25
7张静0.425
8沈健0.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292.646697
利润总额124.860609净利润120.260545
资产总计4497.012198负债总计127.112434
所有者权益4369.899764审计机构上海尼夏腾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1-31营业收入73.668385
利润总额0.072905净利润0.072905
资产总计4525.311607负债总计45.418698
所有者权益4479.892909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8营业收入284.332502
利润总额864.579723净利润780.092048
资产总计5308.266290负债总计359.721471
所有者权益4948.544819审计机构上海尼夏腾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净利润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上海市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2021-02-02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尼夏腾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03-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4508.3493164209.599740
负债总计117.195317117.195317
净资产4391.1539994092.40442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613.860663





其他披露内容具体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其他已递交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项目备查资料。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1、被评估单位持有长期股权投资一上海上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7.5%股权,上海上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处于有序清算中,本次评估按上海上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工作小组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结合投资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2、被评估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上海明珠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持有长期股权投资一彼此(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8.33%股权,截止报告出具日,被评估单位未提供被投资单位彼此(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由于无法取得联系,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评估工作受限,未获取近期财务数据及相关资料。考虑到目前被投资单位工商仍是存续状态,经与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沟通,本次按被评估单位对彼此(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成本的账面值1,000,000.00元列示。 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正文“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为了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0年10月22日。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科协事业发展中心
注册地(住所)南昌路47号二号楼2219室
注册资本(万元)3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张弘
持有产(股)权比例1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财政部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市财政局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4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8、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9、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的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84.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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