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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华神特装车辆有限公司75%股权

时间:2021-03-19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东风华神特装车辆有限公司75%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308
  • 【标的所属行业】:汽车制造业
  • 【标的所在地区】:湖北省 十堰市
  • 【转让价格】:2515.14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3-1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7-27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吴理佳 联系电话:18672792399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昕 联系电话: 010-51918743 |业务负责人: 孙轶先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3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东风华神特装车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传政
成立时间2002-07-25
注册资本17235.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203008788007275
经营范围汽车、百货、建材、金属材料(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汽车附件安装;油箱、护网、金属结构件(不含压力容器)的加工;驾驶室座垫套、工具包的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电器产品、随车工具、排污控制装置产品的生产、销售;自卸车厢、涂料设备的制造;东风牌专用车、东实牌专用汽车、华神牌专用车、自缷汽车改装(凭工信部公告生产、经营);劳保用品加工、销售;普通货运;装卸、搬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职工人数19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东风特种商用车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13112.900275
利润总额-793.895927净利润-793.895927
资产总计16792.473294负债总计14991.455151
所有者权益1801.018143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12-31营业收入15545.202031
利润总额-1754.299959净利润-1754.299959
资产总计17422.335558负债总计17377.776900
所有者权益44.558658









评估机构湖北精信众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0-10-12
基准日审计机构湖北精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2020-03-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决定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5624.17000017827.060000
负债总计14473.54000014473.540000
净资产1150.6300003353.52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515.140000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评估特殊事项说明详见交易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东风特种商用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捷达路7号
注册资本(万元)34331.42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杨青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7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无): 受让方须同意并接受《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具体详见产权交易机构备查文件。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无): 同意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5年内(以工商变更通知书出具之日为准),未经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转让其所持标的企业的股权。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无): 同意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十二个月内为标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保证标的企业偿还对转让方的应付债务本金10,278.5万元及其按对应期限和不低于LPR计算的利息,并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受让方还承诺将受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全部质押给转让方并签署相应的《质押合同》; 4、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公告截止日17时前(以实际到账实际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5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竞买人递交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同意并接受以下条件: (1)接受并保证转让后的标的企业遵循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风商号、东风商标等相关管理规定(其中,东风商号使用期三年,期满后不得再使用;东风商标使用须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2)同意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5年内(以工商变更通知书出具之日为准),未经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转让其所持标的企业的股权; (3)同意全力配合转让方展开对受让方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实力、法律诉讼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根据调查需要展示相关证明文件; (4)同意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标的企业董事会审议涉及员工薪酬福利的决策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5)同意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十二个月内为标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保证标的企业偿还对转让方的应付债务本金10,278.5万元及其按对应期限和不低于LPR计算的利息,并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受让方还承诺将受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全部质押给转让方并签署相应的《质押合同》; (6)同意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7)同意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如未按照本项目公告中提及的事项履约的、不兑现以上承诺或隐瞒信息,则应按照本次产权交易成交价款的3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7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9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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