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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21-02-05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南京长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364
  • 【标的所属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 【标的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 【转让价格】:3100.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02-05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3-09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东缘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曹冰莹 联系电话:13501704628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万雅宁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24 |业务负责人: 楼悦飞 联系电话: 62657272-397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南京长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英
成立时间1993-07-01
注册资本2488.79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0191134970619M
经营范围暖通空调、照明工程、电子净化、工业热电管网、消防排烟、建筑电气、给排水、自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维修服务;空调设备、照明器材、建筑材料销售;非标机械、制冷产品制造;公路工程、桥梁技术咨询服务;承接园林绿化、装饰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1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6069.993516
利润总额68.732066净利润59.715642
资产总计6229.385258负债总计3338.739497
所有者权益2890.645761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11-30营业收入4186.178610
利润总额197.973269净利润197.973269
资产总计5557.756358负债总计2748.893395
所有者权益2808.862963









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核准(备案)机构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01-06
基准日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04-3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决定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5086.5785475156.162749
负债总计2056.2173782056.217378
净资产3030.3611693099.94537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3099.945371





其他披露内容一、南京长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如下: 1、编号Ba170011912130063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470092012140067的《借款转期协议书》,借款额人民币38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1年12月16日。 2、编号Ba170012007230067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额人民币4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1年7月19日。 二、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Ec17001200717004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南京长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至2021年7月7日。 三、上述借款情况,转让方已递交相关附件供意向受让方查阅。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被评估单位历史经营数据波动较大,通过与企业领导访谈了解企业经营业务全部为领导一人洽谈,营业收入具有不稳定性,认为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无法准确预测未来收益,同时企业不同意评估人员选取收益法并对未来5年的现金流进行预测,原因为期限长,企业无法提供,故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资质评估采用收益提成法。本次收益期采用0.67年,资质对应的收入预测期相对较短;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南京高新开发区028幢-338室
注册资本(万元)18007.6435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国锋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承诺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按照《南京长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来安置职工。)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承诺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收到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信息披露期满前,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3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6、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最终市场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7、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承接。 8、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c、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条款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9、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93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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