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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22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882%)

时间:2014-12-28 16:49:36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浙江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22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7.882%)  
  项目编号 G313SH1007010   挂牌价格 6012.687863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0-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1-25
  标的所在地区 浙江   标的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国投资产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浙江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白骅
  成立时间 1998-12-04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合作企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1095936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化学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合成农药、农用化学品、农药制剂、复配农药制剂、兽药原料药及制剂、农用机械产品的生产、开发、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职工人数 62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7.882%
  2
  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   36.768%
  3
  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20%
  4
  中化宁波(集团)有限公司   2.012%
  5
  白骅等8位自然人   3.338%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2356.545943万元   720.982321万元   503.59841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3945.929238万元   27224.882780万元   16721.046458万元
  审计机构   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897.570663万元   -1601.749868万元   -1453.74346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3308.919804万元   27091.471761万元   16217.448043万元
  审计机构   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21309.113585万元   -379.972530万元   -273.68238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4070.191941万元   27429.493929万元   16640.698012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6-08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1040.120000万元   21462.560000万元  
  长期投资
6211.480000万元   4659.890000万元  
  固定资产
4748.570000万元   5683.600000万元  
  无形资产
2704.490000万元   4462.3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39358.300000万元   37973.810000万元  
  流动负债
20153.660000万元   20153.66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2101.660000万元   22101.660000万元  
  净资产
17256.640000万元   15872.15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012.687863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具体为评估报告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
8.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部分房屋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本次评估以企业申报的面积为准,若评估基准日后该部分资产办理相关权属资料时与申报资料有较大偏差时,应依据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参数为准。
9.因南京市政府决定撤销溧水观山精细化学科技园造成需要进行产业转型升级;被评估单位全资子公司江苏海正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未完成南京市政府产业转型要求,已全面停产。本次评估依据海正化工出具的意见,对江苏海正按假设关停的前提下进行评估。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012.687863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具体为同意标的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100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本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本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本标的,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受让方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参与举牌。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6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37.88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7.88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高少辉   联系电话 010-51915392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王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2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66579363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李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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