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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温适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4-12-28 16:50:27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北京温适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7051   挂牌价格 15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1-15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2-13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   标的所属行业 建材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温适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2号楼1702A室
  法定代表人 王久学
  成立时间 2007-06-25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7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6371098-6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推广服务;仓储服务;家居装饰及设计;销售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饲料、针纺织品及原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建材、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加工、剪裁服装;专业承包。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恒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1.620000万元   62.530000万元   57.1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97.410000万元   664.580000万元   332.83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6.220000万元   -7.25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56.810000万元   531.230000万元   325.58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立信润德资产评估事务所 (普通合伙)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1-06
  评估基准日 2013-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英格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305.300000万元   305.830000万元  
  长期投资
499.300000万元   233.890000万元  
  固定资产
65.490000万元   64.6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870.090000万元   604.330000万元  
  流动负债
548.640000万元   548.640000万元  
  负债总计
548.640000万元   548.640000万元  
  净资产
321.450000万元   55.6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5.69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资料。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标的企业所租赁的现有厂房,由于房屋所有权人战略调整,提出房屋搬迁要求,转让方计划在本项目挂牌期间将标的企业资产搬迁保管。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5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受让方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化为交易价款的首付款;余款受让方应在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且受让方应当提供合法担保,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挂牌公告期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的同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的之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将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转让标的,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受让方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化为交易价款的首付款;余款受让方应在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且受让方应当提供合法担保,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意向受让方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5)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首付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8.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资产点验与《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如有不符,不得以此理由与转让方中止交易及或向转让方要求相应补偿及或类似情况。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公司最近一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750万元(以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任意一天同一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恒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5号楼1层101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郑向青   联系电话 02163410000-216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张猛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转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68084683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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