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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交科创发展(苏州)有限公司30%股权

时间:2020-12-29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西交科创发展(苏州)有限公司30%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482
  • 【标的所属行业】:住宿业
  • 【标的所在地区】:江苏省 苏州市
  • 【转让价格】:4138.6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2-2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1-28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郝凯丽 联系电话:010-66579328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雅蒙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43 |业务负责人: 叶可可 联系电话: 010-51918745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西交科创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席酉民
成立时间2006-07-19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05947899483839
经营范围住宿服务、中西餐制售。对教育行业、基础设施行业进行投资;高新技术成果的开发,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足浴服务;销售日用百货;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
职工人数103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30
2苏州森联城建投资有限公司29
3苏州工业园区禾硕厂房租赁有限公司28
4苏州骏腾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1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5325.931331
利润总额358.922214净利润268.170574
资产总计30416.003231负债总计26572.255614
所有者权益3843.747617审计机构苏州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09-30营业收入2997.448248
利润总额-18.487619净利润-18.487619
资产总计30089.768435负债总计26238.838437
所有者权益3850.929998









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西安交通大学
核准备案日期2020-12-17
评估基准日2020-04-3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29872.46000040494.970000
负债总计26699.85000026699.850000
净资产3172.61000013795.12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4138.536000





其他披露内容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详见审计评估报告。
提示提醒等内容1.《苏(2016)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116号》不动产于2015年12月11日以最高额借款方式(28,798.00万元)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至今。截至评估基准日,西交科创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无或有负债、或有资产。 2. 西交科创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拥有的宗地为一宗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证载用途为教育用地,土地证载用途与西交科创的主营(酒店经营、自有物业出租)范围不一致,该事项对西交科创的持续经营存在影响。本次评估设定该事项对西交科创的持续经营不存在影响,西交科创能按现有经营方式持续经营。 3. 纳入评估范围的二项发明专利及一项专有技术为西交科创的股东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于2007年4月28日经评估投资作价入股(另有一项“基于软件补偿的红外测温传感装置”实用新型专利也是同时经评估投资作价入股,因其使用年限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未纳入评估范围),由于上述发明专利及专有技术不适用于西交科创的实际经营范围,西交科创末曾将其投入使用。 评估人员查阅了委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证书;西交科创未能提供委估稀土氧化物掺杂的ZnO-Bi203系压敏陶瓷介质及制备专有技术的相关资料。 由于我国技术型无形资产市场交易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公平交易数据的采集相对困难,故市场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可操作性;上述无形资产由西交科创的股东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于2007年4月28日经评估投资作价入股,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出具说明,因年代久远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已无法提供其投入成本,因此不适用于成本法评估。 由于上述发明专利及专有技术不适用于西交科创的实际经营范围,西交科创从末将其投入使用,也并不了解上述发明专利及专有技术所能带来的相关生产效益,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专利权与被评估单位收益没有关系,故不适用收益法对其进行评估。 由于以上原因,评估人员在现有条件下对委估专利及专有技术无法合理评估,因此对于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二项发明专利及一项专有技术)以账面值列示评估值。 4.本次评估报告出具日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被评估单位提供未来盈利预测各项数据时已考虑疫情的短期影响。就截止目前被评估单位的生产运营情况来看,被评估单位所属的酒店运营行业受疫情影响偏大,本次收益法评估结论已考虑了疫情对被评估单位企业价值的短期影响。 由于估计新冠肺炎疫情未来发展的态势超出了评估机构的专业能力范围之外,故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及评估机构仅可就当前的短期影响予以考虑,无法合理估计新冠肺炎疫情对委估企业基准日之后长远的经济影响。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
注册地(住所)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99号C110
注册资本(万元)6666.820000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吴军华
持有产(股)权比例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教育部
批准单位名称西安交通大学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4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需同意在交易凭证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将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独墅湖支行;账号: 1102 1304 1940 0016 824)。?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 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若成为最终受让方,西交科创及其运营的科技园不再使用“西安交通大学”等相关名称进行一切宣传或经营活动。(2)同意公司股东协议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在转让标的办理工商变更时同时变更为:①原股东协议“公司今后多次增资扩股,西安交大苏州研究院均以无形资产作价增资,所占公司总资本的比例仍然为30%”的约定变更为“公司所有股东同股同权,按照股权比例行使股东权利”。②将原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二十六条修改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董事长由三分之二以上(含)董事选举产生,并由股东会50%以上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24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2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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