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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恒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6%股权

时间:2014-12-28 16:50:44  来源:  作者:
  转让标的名称 深圳市恒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6%股权  
  项目编号 G313SH1007089   挂牌价格 681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3-11-25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2-23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市恒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深圳市沙河侨香路东段建材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夏耘
  成立时间 1982-10-2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1573.66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19219378-2
  经营范围
仓储及仓库出租;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货运代理,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职工人数 131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表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   54%
  2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46%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22.700000万元   -613.310000万元   -613.9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845.050000万元   2847.910000万元   9997.14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64.070000万元   -441.980000万元   -443.2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553.930000万元   2942.880000万元   10611.05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1057.656698万元   -371.844680万元   -381.369595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2086.832957万元   2085.458737万元   10001.37422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铝业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1-21
  评估基准日 2013-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河南天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889.920000万元   880.530000万元  
  长期投资
1397.220000万元   11992.070000万元  
  固定资产
379.960000万元   218.060000万元  
  无形资产
10092.910000万元   137443.6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2760.010000万元   150534.330000万元  
  流动负债
2892.030000万元   2892.03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892.030000万元   2892.030000万元  
  净资产
9867.980000万元   147642.3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7915.458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除宏兴苑房屋外,其余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 2、宏兴苑房屋的房地产证证载权利人为标的企业前身—深圳市恒通水泥制品厂。 3、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其中标的企业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产权证,标的企业提供了深圳国土局出具的付清地价款证明,账面已预提3,423,032.50元办证费用,评估过程中未考虑除此以外办理产权证可能还需要的相关费用。 4、长投单位深圳内恒山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已取得绿本产权证,证载说明“本证所记载的房地产不得买卖,抵押(典当)、出租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评估过程中,假设该宗土地通过补缴地价获得完整的土地使用权。 5、标的企业的部分房屋及长投单位深圳内恒山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房屋、土地及设备均已出租给不同租户,租赁期最长至2014年12月31日。 6、其他详见审计、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举牌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本项目相关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81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若成功受让,须同意标的企业延续现有员工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1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溢价部分属股权溢价。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1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为保证标的企业持续经营及良好发展,要求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经营范围包括仓储、货运代理相关行业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本项目挂牌期间银行出具的账户余额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淮河路36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铝业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铝业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特殊事项 竞买人、竞买人受托机构须知(该信息为受托机构可查看的内容。欲浏览该信息详细内容,请先登录)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顾玲燕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2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谭雪峰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22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58257188-8009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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