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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时间:2020-12-24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上海中医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459
  • 【标的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徐汇区
  • 【转让价格】:160.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2-24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1-21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马梦薇 联系电话:+8618501611613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万雅宁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24 |业务负责人: 陈力潇 联系电话: 62657272-31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中医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玄振玉
成立时间2013-08-29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104076486617T
经营范围从事生物科技(转基因生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除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食品销售,化妆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营养健康咨询,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玄振玉66.5
2上海中医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
3李凌艳7.5
4徐良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93.948709
利润总额-232.229331净利润-232.229331
资产总计329.421508负债总计106.423339
所有者权益222.998169审计机构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10-31营业收入63.136742
利润总额-240.122443净利润-240.122443
资产总计391.162503负债总计408.286777
所有者权益-17.124274









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20-12-02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0-04-3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291.530000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219.510000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72.020000458.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91.600000





其他披露内容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提示提醒等内容(一)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文中第24条规定,本次评估范围不包含学校名称,即中医大冠名权及学校其他资产、资源均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 (二)本次评估中所涉及的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盈利预测是建立在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对其提供的企业未来盈利预测所涉及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以及企业未来盈利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负责。评估人员仅对其合理性进行了分析。本评估报告是在被评估单位提供的预测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被评估单位仍处于持续亏损中。 (三)本次评估根据被评估企业的具体经营情况及特点,假设收益年限为无限期。根据与公司管理层访谈后,结合企业的历史经营情况,根据当前企业的现状和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管理层对企业未来五年的收益进行了预测,同时因日化洗发产品更新较快,市场变化较大,管理层从乐观角度仅能对未来五年进行预测,故本次将预测期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0年5 月1 日至2024年12 月31 日; 第二阶段为2025年1 月1 日直至永续。其中,假设2025年及以后的预期收益额按照2024年的收益水平保持稳定不变。 (四)由于无法获取行业及相关资产产权交易情况资料,缺乏对资产流动性的分析依据,故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资产的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五)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承诺,本次委评的资产中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项外,无其他抵押、担保、涉讼、或有负债等可能影响评估结果的重大事项。但评估机构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仍需不依赖本报告而对委估资产的抵押、担保等情况作出独立的判断。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中医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佗路280弄31号301-2室
注册资本(万元)2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陈卫民
持有产(股)权比例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4、价款支付条款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经转让方确认受让资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8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6、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产权交易机构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 ①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③同意在股权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支付完毕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④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⑤促使标的企业须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的同时完成企业名称变更,并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品牌切换,不再继续以任何方式使用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网站、微信等标识形象(包括但不限于: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大及相应英文名称等)。否则,由标的企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⑥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之内容;⑦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且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9、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48.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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