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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三沙)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32%股权

时间:2020-12-16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中油(三沙)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32%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372
  • 【标的所属行业】:零售业
  • 【标的所在地区】:海南省 三沙市
  • 【转让价格】:1067.11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2-1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1-13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古北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杜毓卿 联系电话:62783297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刘晓宁 联系电话: 010-51915379 |业务负责人: 胡丹 联系电话: 010-5191537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中油(三沙)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磊
成立时间2015-01-16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60600324218110J
经营范围成品油、燃料油、天然气的销售、储存,石油化工产品的加工、销售,油气站的投资、建设、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电动汽车充电业务、汽车零配件及各类车用内饰物品、加油站,日用百货、小商品、小食品、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水果、酒类销售,代销杂志报刊、各类充值卡、,餐饮服务。
职工人数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兴和县铁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30
2海南汇盈浩泰能源有限公司26
3南海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2
4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3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38707.709060
利润总额90.664706净利润63.165500
资产总计10272.957692负债总计7058.300956
所有者权益3214.656736审计机构天华道久(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09-30营业收入33041.616390
利润总额-236.201326净利润-237.039211
资产总计5611.483557负债总计2670.326032
所有者权益2941.157525









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0-08-19
基准日审计机构天华道久(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19-12-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0272.96000010298.240000
负债总计7058.3000006963.530000
净资产3214.6600003334.71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067.107200





其他披露内容①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兴和县铁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海南汇盈浩泰能源有限公司、南海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②《资产评估报告》中提及的“中油(三沙)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5日、2019年6月27日、2019年8月20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借款3笔,每笔各1,000.00万元,金额共计为3,000.00万元”,这3笔借款已还清。 ③ 中油(三沙)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借款1笔,金额1,00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以下摘自《资产评估报告》第十四项特别事项说明: (1)、担保、租赁等事项说明: 中油(三沙)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5日、2019年6月27日、2019年8月20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借款3笔,每笔各1,000.00万元,金额共计为3,000.00万元,期限各为一年,用于支付成品油款。海南成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油(三沙)公司自2017年3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签署的借款合同提供最高本金为8,00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2)、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2020年1-4月以来油品市场油价波动幅度较大,油价逐月下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由于油品价格的下降,将影响存货的市场价值,进而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有一定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详见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海口市秀英区长安路4号阳光广场
注册资本(万元)60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韩非
持有产(股)权比例3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其他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20.133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为产权交易标的成交价格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含保证金)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剩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应当就首期价款以外的其余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持股比例承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 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320.133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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