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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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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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国际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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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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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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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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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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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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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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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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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60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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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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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参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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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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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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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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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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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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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8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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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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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酒吧(有效期至2012年10月21日)、洗衣、打字、复印、代买车船机票、小件物品租赁、停车场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劳保用品、预包装食品(有效期至2014年3月24日)、家具、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鞭炮)、工艺美术品、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橡胶制品、五金家电、汽车配件、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管制器材和卫星地面接受设施)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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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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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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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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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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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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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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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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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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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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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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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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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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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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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79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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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1866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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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3.3322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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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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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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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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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1612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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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2.6206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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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5.4593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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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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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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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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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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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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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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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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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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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42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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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2.0834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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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9.4322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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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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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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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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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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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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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8720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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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14.481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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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0.6090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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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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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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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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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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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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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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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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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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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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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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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展达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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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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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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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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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5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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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13.67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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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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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46.2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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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46.2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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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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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89.7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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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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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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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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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企业的房屋建筑物中有四项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具体情况如下: (1)南侧门面,1层,建筑面积112平米,建筑年代1999年6月 (2)职工食堂,1层,建筑面积444.16平米,建筑年代1986年1月 (3)职工宿舍,1套,建筑面积82平米,建筑年代1990年2月 (4)维修中心二、三楼,建筑面积668.16平米,建筑年代2002年 2.此次标的企业专项审计未涉及其有关税、费以及税收滞纳金调整事项,所有企业发生的应交税、费以及税收滞纳金,应由岳阳国际大厦公司与当地有关税、费征收管理机关进行结算的金额为准。 3.根据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岳阳国际大厦公司改制养老保险清算说明》:“岳阳国际大厦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改制,截止改制基准日,单位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7823006.18元,改制清算应全额清偿。” 4.岳阳国际大厦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离退休职工情况描述及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的“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所需经费审核明细表(2013年8月21日)”等文件已交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 5.岳阳国际大厦拥有1宗土地,总面积为18154.56平方米。用途为商服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面积为18154.56平方米。 6.标的公司存在经济诉讼案,详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之《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7.意向受让方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即可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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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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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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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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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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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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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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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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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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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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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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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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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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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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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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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具体为:详见转让相关其他条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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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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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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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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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具体为:详见转让相关其他条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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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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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6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在取得交易所产权交易凭证5个工作日内,协助转让方办理完毕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的手续,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下。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所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在获取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中竞买人均不应价或未有效报价,导致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竞买人通过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交易价款的;(5)竞买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履行《产权交易合同》内容的;(6)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 1)按标的企业现状受让标的产权,参与受让即为认可标的企业目前存在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任何基于标的企业现状存在的经营风险、法律风险导致的风险性债务,在意向方成功受让标的后均由其承担。 2)成功受让标的后,继续履行标的企业已签署的所有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及相关劳动合同解除协议)。 3)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支付前期债权人代垫的劳动合同解除费用及职工安置费用共计2578.958952万元。 4)在成功受让标的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至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前,协助标的企业偿还其长期应付款科目下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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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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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且需全部实缴到位。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提供近期不低于5000万元的存款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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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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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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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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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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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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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信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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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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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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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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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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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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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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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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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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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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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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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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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其他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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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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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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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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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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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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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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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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