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上海高校海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15%股权

时间:2020-12-09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上海高校海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15%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430
  • 【标的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浦东新区
  • 【转让价格】:225.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2-0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01-06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华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孙锡安 联系电话:021-56388102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万雅宁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24 |业务负责人: 陈力潇 联系电话: 62657272-31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高校海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宝碎
成立时间2015-01-12
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5324403885W
经营范围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4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高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10
2上海云坊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85
3上海水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1062.924824
利润总额-28.210453净利润-28.210453
资产总计1553.573859负债总计1059.124603
所有者权益494.449256审计机构上海新高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09-30营业收入265.896172
利润总额-184.196269净利润-184.196269
资产总计1561.754300负债总计1237.055163
所有者权益324.699137









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20-10-14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新高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9-12-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560.3300001948.690000
负债总计1059.1300001059.130000
净资产501.200000889.56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33.434000





其他披露内容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上海云坊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表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上海高校海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中一辆斯柯达车(沪C7B8T8)于2019年6月18日车牌号变更为沪E89293,所有人变更为上海建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沪E89293牌照为上海建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上海高校海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未支付过车牌费用。上述斯柯达车实际仍为上海高校海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使用,故斯柯达车归上海高校海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所有,车辆牌照归上海建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2、本次评估将被评估单位所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沪交市字310000011730号)纳入评估范围。 3、上海高校海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均未办理房地产权证,也未办理相关证照,经现场勘查并结合设计图纸等资料,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相关数据如结构、面积、竣工日期等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确定。 4、上海高校海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于2015年与上海建桥学院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约定, 2016年度租金为人民币五十万元,此后每年租金增加人民币五万元,至2024年度租金为九十万元,此后年租金都为九十万元,不再增加。因上海建桥学院规划的改变或教育教学用地需要,上海建桥学院可以无条件提前收回该出租土地、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该租赁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设施设备等上海高校海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应当拆除或转移。经向被评估单位管理层了解,土地租约到期后可以继续续租,故本次房屋按正常使用年限评估。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高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古浪路415弄8号2楼201-204室
注册资本(万元)2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丁金华
持有产(股)权比例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上海市教育后勤管理中心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否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 否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价款支付条款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7.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转让方同意的除外)。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9、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的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10、本项目如产生竞价,所产生的溢价部分由转让方按各自所持比例进行分配。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67.5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