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铁路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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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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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佳益建设劳务承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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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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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凯旋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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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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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坚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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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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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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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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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10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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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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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参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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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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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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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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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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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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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016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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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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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经营项目:劳务中介、劳务咨询(有效期至2015年5月21日,根据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一般经营项目:服务:劳务派遣(除涉外)、通信工程施工、维护;通信设施维护;网络工程施工、维护;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受电信运营单位(中国铁通)委托从事电信业务代理、代办(除电信增值业务,业务范围详见代理合同);绿化养护;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清洁服务、物业管理;承接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取得资质有砌筑作业分包壹级、木工作业分包壹级、钢筋作业分包壹级、油漆作业分包、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架线工程作业分包、混凝土作业分包等。具体范围以资质证书为准),为铁路提供劳务服务,其他无须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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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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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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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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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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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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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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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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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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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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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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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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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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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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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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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5.7012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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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446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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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557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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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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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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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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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6.9940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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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4383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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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5557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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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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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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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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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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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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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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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8.2764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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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931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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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999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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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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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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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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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4.0897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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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3626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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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727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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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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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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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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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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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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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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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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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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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76.8085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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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550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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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533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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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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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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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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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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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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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6.6272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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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655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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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9721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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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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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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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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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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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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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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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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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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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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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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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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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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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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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1331.998410万元 |
1333.9504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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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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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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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9992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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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8637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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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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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1729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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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1729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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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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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1729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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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1729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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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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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263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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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6907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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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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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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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佳益建设劳务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实际经营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庆春农贸市场3楼房屋为租赁所得,已续租(租期为2014.1.1-2014.12.31)。
2.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按《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须不少于200万元,并应申请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3.标的公司职工人数39人,包含经营团队12人,以及2013年将劳务派遣业务整合到标的公司的杭州铁路劳务公司在册职工27人。(详见职工名册)
经营团队12人均未与本标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8名全民所有制职工与浙江铁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体事业部)签订劳动合同;3名劳务派遣工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名集体所有制职工与杭州铁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队签订劳动合同。
另27人为杭州铁路劳务公司在册职工。因杭州铁路劳务公司2013年将劳务派遣业务整合到标的公司,27名职工已失去收入来源。根据业务整合协议,要求转让后的标的企业能够承担一定时期(2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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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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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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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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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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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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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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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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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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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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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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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884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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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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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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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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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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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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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稳定标的公司现有经营团队;能够保证标的公司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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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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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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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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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含前期支付的保证金)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受让方应安排标的企业12名经营团队人员工作,2年内不得无故退回(自然减员及转让方主张调回除外)。上述12名经营团队工作人员和另外的杭州铁路劳务公司27名在册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等由出让方指定企业发放、缴纳。费用向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清算,每月不少于35万元。清算标准2年内保持不变。
5.意向受让方应承诺,股权受让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2年内不得解散或再次转让标的企业股权。同时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签订的《协议》、《补充协议》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履行。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⑴只征集到一个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⑵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⑶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8.受让方在受让浙江铁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9%标的企业股权同时应受让杭州铁路劳动服务总公司51%标的企业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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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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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应为实收资本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在挂牌期间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体及信托受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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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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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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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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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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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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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铁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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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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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凯旋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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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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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参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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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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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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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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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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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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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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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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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其他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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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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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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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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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铁路多经投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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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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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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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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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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