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东风汽车房地产有限公司20%股权

时间:2020-11-25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东风汽车房地产有限公司20%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398
  • 【标的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 【标的所在地区】:湖北省 十堰市
  • 【转让价格】:19807.354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1-25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2-22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吴理佳 联系电话:18672792399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昕 联系电话: 010-51918743 |业务负责人: 孙轶先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3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东风汽车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桥
成立时间2000-10-18
注册资本381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20300722070975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与销售;房屋租赁;二手房交易;物业管理;旅游、宾馆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职工人数10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0
2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53947.033966
利润总额18561.345452净利润14001.701052
资产总计373182.921993负债总计292006.882419
所有者权益81176.039574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09-30营业收入3278.073030
利润总额108.424425净利润81.318318
资产总计369614.962519负债总计288364.545150
所有者权益81250.417369









评估机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0-11-20
基准日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08-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363640.130000382050.270000
负债总计283013.500000283013.500000
净资产80626.63000099036.7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9807.354000





其他披露内容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表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2、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2.1 “凤凰城公寓及商业项目”为双限房,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项目住宅最高限价为4000元/㎡;住宅销售对象仅为东风汽车公司职工;需配建6万㎡的单身公寓无偿交由东风汽车公司管理;需配建12个班制幼儿园无偿移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该项目一期开发完成已形成亏损,二期住宅开发仅维持盈亏平衡附近,如单身公寓及幼儿园开发将扩大项目亏损。 2.2 关于“东风电动车项目”,经开区政府提出“沌口之心”规划,要求标的企业将电动车地块周边的商业街铺、邮局场所、金龙泉场所、电动车办公楼收购后一并整体规划,如此才允许标的企业报批报建以及开工建设。但周边地块收储操作困难、进展缓慢,已超过约定期限,导致该项目尚未规划设计且无法启动开工,对应土地剩余年限已经较短。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1号
注册资本(万元)1560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竺延风
持有产(股)权比例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4.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公告截止日17时前(以实际到账实际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900万元整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竞买人递交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报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 3、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59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