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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雅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股权

时间:2020-11-25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南京雅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401
  • 【标的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 【标的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 【转让价格】:1013.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1-25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2-22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8511889465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刘晓宁 联系电话: 010-51915379 |业务负责人: 朱逸格 联系电话: 010-51915380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南京雅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磊
成立时间2020-01-17
注册资本196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0115MA20UAUTXK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南京滨江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
2金茂苏皖企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净利润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业务无法提供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10-31营业收入0.000000
利润总额-1102.768436净利润-1102.768436
资产总计208898.488462负债总计190401.256898
所有者权益18497.231564









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0-11-24
基准日审计机构南京量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0-08-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217966.600000218766.600000
负债总计199047.430000199047.430000
净资产18919.17000019719.1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985.960000





其他披露内容1、2020年7月1日,原股东南京滨江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茂苏皖企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宏悦天宜建设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原股东南京滨江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37.5%股权转让给广州市宏悦天宜建设设计有限公司,截止挂牌公告日,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2、截止2020年8月31日,转让方及关联方向标的企业提供人民币9204.636026万元的借款,借款利息以实际发生为准。 3、本项目标的企业除转让方外有2个股东,其中,股东南京滨江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股东广州市宏悦天宜建设设计有限公司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4、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本项目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被视为其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评估报告》中: 本次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未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若前述调价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他假设、前提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报告使用人不能使用本评估报告,否则所造成的的一切后果由报告使用人承担。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金茂苏皖企业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201-16
注册资本(万元)5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林忠海
持有产(股)权比例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4.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3.9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和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并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原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a.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b.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c.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a.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同意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除保证金外)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b. 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c. 同意在产权交易所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及关联方偿还9204.636026万元借款及利息(自借款之日起至还款日计算利息)。如未能按照上述约定履行支付借款及利息的,每逾期一日,受让方应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及关联方支付违约金。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本次股权转让为现状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受让方不得就上述任何相关事项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转让方请求任何权利。 (6)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7)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303.9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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