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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世博汽车市场有限公司5%股权

时间:2020-11-24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云南世博汽车市场有限公司5%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393
  • 【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
  • 【标的所在地区】:云南省 昆明市
  • 【转让价格】:100.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1-24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2-21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陈琳琳 联系电话:13810879045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汪小丽 联系电话: 020-83627452 |业务负责人: 关艳红 联系电话: 020-83627427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云南世博汽车市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芝仁
成立时间2002-06-18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530000738082559J
经营范围汽车市场建设、管理,机电产品,汽车销售服务、汽车配套用品服务、摩托车配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销售,仓储服务,市场内房屋租赁;新旧车置换服务,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险保险兼业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陈晓丹87.5
2吴芝仁7.5
3云南世博投资有限公司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19.250000
利润总额-195.740000净利润-195.740000
资产总计13626.360000负债总计13486.270000
所有者权益140.09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10-31营业收入0.000000
利润总额-225.150000净利润-225.150000
资产总计147.900000负债总计197.710000
所有者权益-49.810000









评估机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0-11-23
基准日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06-3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75.260000173.500000
负债总计201.070000201.070000
净资产-25.810000-27.5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7.570000





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被视为其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2019年度未经审计,年审数据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出具的基准日审计报告。 3)其他详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为电子设备,共计16项(台),账面原值为35.27万元,账面净值为1.76万元,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录像机等,购置时间为2008年至2014年,根据评估专业人员现场清查核实,因购置年限较早,设备功能性落后,管理维护较差,导致该批资产已被淘汰,现场盘点未见实物。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云南世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12号低碳中心A座1单元1601层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李磊
持有产(股)权比例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的1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报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②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1、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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