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钡铼锝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受托不良资产债权 |
时间:2020-11-20 14:28:40 来源: 作者: |
- 【项目名称】:上海钡铼锝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受托不良资产债权
- 【项目编号】:Z320SH10G0242
- 【标的所属行业】:贸易业
- 【标的所在地区】:310000 310100
- 【转让价格】:999999999.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1-20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2-03
- 【受托机构】: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陆超渊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25 |业务负责人: 汪佳蕾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43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钡铼锝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受托不良资产债权 | 法定代表人 | 邹兰珍 | 成立时间 | 2003-07-17 | 注册资本 | 9000.000000万元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民营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3752499529D | 经营范围 | 钢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纺织原料(除专项规定)、铁矿石、电子产品、电线电缆、机电设备批兼零;室内装潢;普通机械设备租赁;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池片及相关产品(除专项规定)、监控设备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10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 年度审计报告 | 年度 | 2018 | 营业收入 | -999999999.000000 | 利润总额 | -999999999.000000 | 净利润 | -999999999.000000 | 资产总计 | -999999999.000000 | 负债总计 | -999999999.000000 | 所有者权益 | -999999999 | 审计机构 | | 企业财务报告 | 报表日期 | | 营业收入 | -999999999.000000 | 利润总额 | -999999999.000000 | 净利润 | -999999999.000000 | 资产总计 | -999999999.000000 | 负债总计 | -999999999.000000 | 所有者权益 | -999999999.000000 | | |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 评估机构 | 无 | 核准(备案)机构 | 无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0-07-05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2020-07-05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资产总计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负债总计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净资产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0.000000 |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由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交诚2017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券化信托项下(转让方,下同)持有。根据转让方2017年12月5日对受托转让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下同)出具的《授权书》,现由受托转让方进行处置。
2.债权本金、利息、费用及担保情况见附件债权清单。
3.本次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上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及诉讼费用。
4. 抵押物出租情况、具体本金、利息及抵押物情况(详见债权情况概要)。
5.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财金[2008]87号),本次拟转让债权已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在《 文汇报 》刊登了资产处置公告,公告期 15 个工作日。
6.受托转让方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3761629796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交诚2017年第一期不良资产证券化信托项下”持有的“上海钡铼锝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资产包”共涉及贷款4户。截至2020年7月6日,本金余额37,396,266.64元,利息26,183,816.07元。四户抵押物均尚未处置,其中:
1、“上海钡铼锝贸易有限公司”目前本金余额15,543,187.68元,利息10,073,669.40元。主营钢材、建材等销售,目前已处于停产状态;抵押物为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县城射阜淮线西侧、329省道南侧瑞阳美爵酒店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290.38平方米,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抵押物的抵押顺位为第一位,查封顺位为第二位。
2、“上海万鲜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本金余额12,380,000.00元,利息7,675,081.73元。主营餐饮企业管理,目前仍在经营中;抵押物为上海市嘉定区海川路177号2层商铺。建筑面积1811平方米,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抵押顺位及查封顺位均为第一位。
3、“上海中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本金余额6,386,995.75元,利息4,761,121.48元。主营电力设备贸易,目前已处于停产状态;抵押物为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4233弄317号102室住宅。建筑面积176.43平方米,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抵押顺位及查封顺位均为第一位。
4、“上海信达机械有限公司”目前本金余额3,086,083.21元,利息3,673,943.46元。主营港口机械,目前已处于停产状态;抵押物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888弄16号1102室住宅。建筑面积148.4平方米,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抵押顺位为第一位。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16-17层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债权标的的情况下,需在挂牌期间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同时 递交交易定金人民币800万元到受托转让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下同)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债权受让申请书》中对受托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承诺的确认,成为债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定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设置保留底价,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受托转让方保留底价受让标的债权。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交易定金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保留底价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受托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受托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竞买人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报价视为无效,则本次转让终结。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定金即转为部分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定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返还。;
3.本项目设置保留底价,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受托转让方保留底价受让标的债权。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交易定金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保留底价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受托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受托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竞买人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报价视为无效,则本次转让终结。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定金即转为部分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定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返还。;
4.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定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受托转让方指定账户。;
5.受托转让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暂收结算款项--待划转款项
账号:31019001289010010000169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支行
支付交易价款时应备注“上海钡铼锝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受托不良资产债权”项目交易定金/价款”。;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交易定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债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法律文件及该等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7.本项目最终《债权转让协议》为受让方与受托转让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共同签署。;
8.本项目交易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受让;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交纳金额 | | 交纳时间 | |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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