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嘉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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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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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艺国际储运公司江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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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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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山东路300号长发中心02幢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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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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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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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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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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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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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100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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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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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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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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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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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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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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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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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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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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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水路运输(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无船承运业务,承办进出口货物的海、陆、空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包装、储存、集装箱拆拼装箱服务、送货上门、短途运输服务、保险、报验、报关、订舱、转运、缮制各种单证,百货、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石油制品、电子产品、普通机械、五金、交电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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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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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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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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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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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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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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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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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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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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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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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82.9243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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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3148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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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8291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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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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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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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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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5.6422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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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2.9132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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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729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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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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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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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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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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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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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18.7462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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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938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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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225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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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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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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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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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0.4306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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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7.1563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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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2743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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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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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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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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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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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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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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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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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92.1794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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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854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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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038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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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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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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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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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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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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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1.5210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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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4.3257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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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1952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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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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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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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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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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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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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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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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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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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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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九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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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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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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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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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8581.800000万元 |
8588.35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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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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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7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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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8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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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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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5.17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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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5.2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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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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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7.2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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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7.2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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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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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7.2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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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7.2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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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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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97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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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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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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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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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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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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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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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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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货币资金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的定期存款190,000.00美元已在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设立质押,质押时间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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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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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2013、2014年年度财务数据均出自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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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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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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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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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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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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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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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具体为:受让方继承标的企业整体产权转让前(工商变更登记日)所签订的全部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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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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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书面承诺稳定现有的经营团队,继续做好新标的公司业务,履行现有订单,保证新标的企业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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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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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具体为: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新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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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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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股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股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3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股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股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股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日内(以银行付款记录日期为准)将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保证金)以货币资金的形式一次性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负责给予必要的配合,如无特殊约定,工商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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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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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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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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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交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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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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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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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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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艺国际储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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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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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吉祥里103号中国工艺大厦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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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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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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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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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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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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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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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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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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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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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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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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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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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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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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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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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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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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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体名称 |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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