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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7%股权

时间:2020-10-30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7%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345
  • 【标的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浦东新区
  • 【转让价格】:33691.41081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0-30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1-26
  • 【受托机构】: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王炜 联系电话: 62657272 |业务负责人: 陆超渊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25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洋
成立时间2015-08-27
注册资本1064994.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535067083X5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14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32.31
2其余(5)位股东14.07
3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2
4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7.44
5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7.33
6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6.54
7海峡半导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STRAIT SEMICONDUCTOR INDUSTRY DEVELOPMENT LIMITED)6.31
8西藏紫光清彩投资有限公司4.69
9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4.51
10China Development Bank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国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4.51
11上海熔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263937.090000
利润总额70708.560000净利润55395.730000
资产总计5137788.040000负债总计3839445.950000
所有者权益1298342.08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09-30营业收入203234.313868
利润总额58368.655307净利润44545.113908
资产总计4706537.624683负债总计3380495.324436
所有者权益1326042.300247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8营业收入211146.858086
利润总额58733.314539净利润45510.131435
资产总计4586250.165115负债总计3339342.284772
所有者权益1246907.880343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净利润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0-10-22
基准日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19-12-31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5137788.036050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3839445.953941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1298342.0821181247830.03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33691.410810





其他披露内容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发行人于 2018 年通过云南产权交易所及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挂牌程序,分别参与了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诚泰保险股权挂牌出让。发行人已分别于 2018 年 7 月和 8 月支付该项交易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1.23 亿元。于 2019 年 12 月收到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通知,该项交易已完成备案,并于 2020 年 1 月支付剩余股权出资款人民币 2.89亿元。 (二)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1、对外担保 截至 2019 年末,为关联公司担保情况: 2019 年 8 月,为参股子公司-中青芯鑫(苏州工业园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提供 3.83 亿元担保,期限 5 年。 2019 年 9 月,为参股子公司-中青芯鑫(苏州工业园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函提供 1.9 亿港币担保,期限 13 个月。 2、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国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香港中环金融街8号国际金融中心2期4506-4509室
注册资本(万元)612001.7471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资)
法定代表人左坤
持有产(股)权比例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开发银行
批准单位名称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查阅公告及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认可并接受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并同意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继续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相关规定全额无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信息发布期满,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意向受让方)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根据竞价方案的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7、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收到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有效的竞买文件的;②竞买人递交竞买文件后要求撤回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9、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章程等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的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0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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