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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户债权
时间:2020-11-04 14:28:40 来源: 作者:
【项目名称】:上海企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户债权
【项目编号】:Z320SH10G0239-2
【标的所属行业】:贸易业
【标的所在地区】:310000 310100
【转让价格】:1850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1-0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1-17
【受托机构】: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陆超渊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25 |业务负责人: 王炜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企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户债权
法定代表人
朱克平
成立时间
2278-09-20
注册资本
5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09134679004G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9
营业收入
-999999999.000000
利润总额
-999999999.000000
净利润
-999999999.000000
资产总计
-999999999.000000
负债总计
-999999999.000000
所有者权益
-999999999
审计机构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999999999.000000
利润总额
-999999999.000000
净利润
-999999999.000000
资产总计
-999999999.000000
负债总计
-999999999.000000
所有者权益
-999999999.000000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评估机构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2020-09-29
基准日审计机构
2020-09-29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0.000000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其他披露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转让债权有关的内容: 1、截至2020年9月30日,债权剩余本金为18,050.00万元,资金占用费730.98万元、罚息1,285.28万元,合计20,066.26万元。该户债权为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2、本次转让的债权中包括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诉讼费用等。 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财金[2008]87号),本次拟转让债权已于2020年4月20日在《文汇报》刊登了资产处置公告,公告期15个工作日,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0年4月20日,有效期2年。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持有上海企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户债权,现拟对该户债权进行公开处置。 因债务人未能按原“(2020)沪74民初414号”《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9月30日应向我司支付本金1,000万元),故截至债权处置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该户债权剩余本金18,050万元、一次性违约金931万元、罚息3,249.29万元,债权价值合计22,230.29万元。
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11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债权标的的情况下,需在挂牌期间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认受让方之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交易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底价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4.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收到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至交易所的部分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账号:03340300040020403 开户银行: 农行浦东分行营业部 支付交易价款时应备注“上海企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户债权项目交易价款”。;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债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法律文件及该等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7.本项目最终《债权转让协议》为受让方与转让方共同签署。; 8.本项目交易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材料的同时需提供递交竞买文件。; 10.债权转让后一年内应完成债权执行主体的变更程序。; 11.转让方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需知晓并同意,受托转让方可在正式竞价或报价前,取消或推迟本次拟转让项目报价。如果本次转让报价取消,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将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间缴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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