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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杉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9.75%股权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阔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2.81亿元债权

时间:2020-11-02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上海杉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9.75%股权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阔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2.81亿元债权
  • 【项目编号】:Q32020SH1000038
  • 【标的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浦东新区
  • 【转让价格】:36700.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1-02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1-06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钱泰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余成瑶 联系电话:55058833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顾明明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666/13816932164 |业务负责人: 徐紫钦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4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杉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奚根全
成立时间2012-10-11
注册资本40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私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1200550817685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各类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翻译服务,会务服务,礼仪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公关策划,企业营销策划,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金属材料、炉料、铁矿石(粉)、焦炭、有色金属、建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橡胶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配件、通迅设备、酒店设备、家用电器、办公用品、仪器仪表、木材、纺织品、纺织原料批发、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阔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9.75
2陈西奎0.2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净利润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业务无法提供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08-31营业收入0.000000
利润总额-5.859791净利润-5.859791
资产总计65709.933309负债总计28219.607850
所有者权益37490.325459









评估机构北京中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0-07-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65709.94000037066.880000
负债总计28219.61000028219.610000
净资产37490.3300008847.2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8825.150000





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36700万元,其中:标的公司99.75%股权转让底价为8600万元;转让方对标的公司债权金额为2.81亿元,债权转让价格为2.81亿元。若产生竞价,债权价格不变,溢价部分为股权部分的增值。 2.上海联交所向交易双方按《关于产权交易收费的通知》(沪联产交〔2004〕74号)(以下简称“74号文”)等文件收费标准的20%收取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截至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转让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阔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的债权为2.81亿元
提示提醒等内容截至报告日,评估人员未取得被评估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资料,例如投资单位章程、协议,经营范围和经营情况等文件资料,评估人员通过与企业沟通了解相关资产情况,本次评估暂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值。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未及时向评估人员说明对本评估结论可能产生影响的瑕疵事项,而评估人员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无法正常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详见《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阔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二十六号办公楼830室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
经济类型私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汤荣华
持有产(股)权比例99.7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99.7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 转让方是否同时转让对标的企业债权:是 2、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同时转让对标的企业2.81亿元债权 3、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的情况下,需在挂牌期间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4、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转让方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已阅读本公告中重要信息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内容。我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构成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并要求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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