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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达(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45%股权

时间:2020-11-06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始达(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45%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358
  • 【标的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徐汇区
  • 【转让价格】:2610.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1-06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2-03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华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孙锡安 联系电话:021-56388102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庄严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51 |业务负责人: 顾卫天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5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始达(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Anthony Tolcher
成立时间2011-08-01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美元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000579115287J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及健康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自有成果转让,临床试验数据的管理与统计分析(以上所有经营范围除医疗、诊断试剂),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数据处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5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千骥生物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5
2START China Venture LLC45
3上海纯熙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1861.315577
利润总额-48.221938净利润-48.221938
资产总计2131.744988负债总计1152.004220
所有者权益979.740768审计机构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08-31营业收入1478.251274
利润总额41.784118净利润41.784118
资产总计2812.592121负债总计1791.067235
所有者权益1021.524886









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0-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评估基准日2020-06-30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2456.430000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1354.970000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1101.460000580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610.000000





其他披露内容根据标的公司始达(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6.3-(c)条款,按标的公司章程第六章进行的所有股权受让人应签署一份文件承认其将在该等转让完成时受本章程和合资经营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1、企业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路1800弄7号205室的办公场所系向上海中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取得,租赁期限自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止。据了解租金价格为市场化租金价格,改租赁房产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2、2016年12月,始达(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双方一致同意在东方医院设立始达-东方新药I期临床试验中心,并对在医院开展的各项临床试验(以抗肿瘤新药I期临床试验为主)进行合作管理,合作有效期为10年,东方医院提供工作场地、临床试验所需设备、符合试验资质的医护药团队,始达(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应按照协议约定向东方医药支付相关费用、协助引力临床试验项目等;本次评估系基于与东方医院稳定合作且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能与东方医院顺利续约的假设条件下进行的,若未来年度合作事宜出现中断、终止或其他情况,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3、本次评估结论的有效性建立在被评估单位经营管理计划,尤其是包含的诸如基于其当前市场环境及竞争关系所指定的产品研发及生产、销售计划,基于其未来人员结构调整计划及薪酬政策等事项与未来被评估单位经营相关的内外部环境变化趋势一致,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前提下。如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情况与前述经营管理计划出现较大差异,而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时任管理层未能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则会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 4、2011年5月13日,START China Ventures LLC经过董事会决议,一致决定并同意与上海千骥生物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始达(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早期临床研究的标准操作规程及管理系统”以无形资产投资的方式投入始达(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入账成本人民币13,342,412.88元,受限于当前及预测期内持续合作的东方医院的医疗软件系统,该项技术暂时无法与其进行匹配,预测期内无法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评估对该非专利技术按照账面值进行评估。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千骥生物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909号3号楼305室
注册资本(万元)3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潘政
持有产(股)权比例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83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总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第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受让方需接受标的公司的章程及合资经营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6、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783.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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