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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财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15%股权
时间:2020-11-06 14:28:40 来源: 作者:
【项目名称】:亚联财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15%股权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265-2
【标的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浦东新区
【转让价格】:182.169933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1-06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2-03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珩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李帆 联系电话:021-61481363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于玲玲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10 |业务负责人: 顾卫天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5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标的企业名称
亚联财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AKIHIRO NAGAHARA
成立时间
2014-02-08
注册资本
1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5092205053F
经营范围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全部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亚联财信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70
2
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15
3
上海万联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9
营业收入
1223.054341
利润总额
136.128961
净利润
103.373661
资产总计
1535.848211
负债总计
321.381989
所有者权益
1214.466222
审计机构
上海申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0-06-30
营业收入
78.247760
利润总额
-9.660969
净利润
-7.245669
资产总计
1597.610823
负债总计
306.685175
所有者权益
1290.925648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20-09-03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申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9-12-3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535.850000
1535.770000
负债总计
321.380000
321.380000
净资产
1214.470000
1214.39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82.158500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本项目与上海浦东新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5%股权项目捆绑转让,若形成竞价,竞价起始价为两个项目挂牌价格的总和,即3175.567308万元。成交溢价部分按照上海浦东新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5%股权挂牌价格与亚联财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15%股权挂牌价格的比例分配,分配比例如下:亚联财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15%股权项目占比: 5.74 %;上海浦东新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5%股权项目占比:94.26%。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提示提醒等内容
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2901室
注册资本(万元)
800000.0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
黎作强
持有产(股)权比例
1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2.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履行标的企业股东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促进标的企业健康发展。) 3.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具体为:标的公司的原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承继。) 4.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4.6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C、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8. 在评估基准日至产权持有主体完成权利交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比例承接。 9.本次股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收到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10.本项目与“上海浦东新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5%股权项目”捆绑挂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接受本项目及“上海浦东新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5%股权项目”的所有公告内容及交易相关条件,如意向受让方对任一项目违约,视作对两个项目整体违约,转让方有权因意向受让方体违约暂停或停止本项目的交易并追究相应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的同时须申请受让上海浦东新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5%股权项目。 2.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受让资格条件要求)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4.65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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