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上海央企采集

上海洲圣电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20-11-09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上海洲圣电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Q32020SH1000039
  • 【标的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杨浦区
  • 【转让价格】:120.37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1-0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2-04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栾立柱 联系电话:010-63620128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易远卓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业务负责人: 张彬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洲圣电力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耀星
成立时间2008-04-16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其他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
经营规模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0674553277D
经营范围电力科技、电力工程技术、新能源、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不含经纪),会务服务,建筑工程设计咨询(不含经纪)、施工,电脑图文设计,日用品、百货、服装、电子产品、音响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材、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家具、卫生洁具的销售,物业管理,绿化养护,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5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工会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净利润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业务无法提供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09-30营业收入1980.570000
利润总额-35.510000净利润-35.510000
资产总计181.880000负债总计17.200000
所有者权益164.680000









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安倍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0-07-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决定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13.390000130.320000
负债总计9.9500009.950000
净资产103.440000120.37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20.370000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工会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重庆南路310号
注册资本(万元)0.000000
经济类型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企业
法定代表人朱宏声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6.1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竞买人递交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须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及接受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标的公司现有职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36.11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