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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5-10-29 10:00:31  来源:  作者:
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产股权项目  详细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5SH1008140   挂牌价格 18438.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0-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5-11-26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智德盛投资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00号1801室
  法定代表人 吴启会
  成立时间 2015-08-1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8127.56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35110090-0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机械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建筑工程机械及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058819万元   0.05881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127.618819万元      18127.618819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9-30      0.058819万元   0.05881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8127.618819万元      18127.61881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0-28
  评估基准日 2015-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2.730000万元   22.73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8104.890000万元   18415.26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8127.620000万元   18437.990000万元  
  负债总计
0.000000万元  
  净资产
18127.620000万元   18437.9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8437.99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核心资产为房地产,该处房产现仍在租约期内,意向受让方需接受带租约转让。
2.标的公司核心资产江南造船大厦的16至19层中的16及19层由转让方与上海江南造船厂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11及12层交换管理,故现有租赁合同中17和18层为转让方与租户签订,16和19层为上海江南造船厂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与租户签订。现因该处房地产已过户至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则原有租赁合同正在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方式为由原租赁合同中的甲方、乙方及上海芮江实业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主体变更协议。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被评估单位账面投资性房地产均系由股东出资投入,评估基准日处于变更产权登记中,已于2015年9月29日交纳了契税,并于2015年9月30日将变更申请登记文件提交给上海市黄浦区房地产登记处,该处出具了相关登记收据。变更后的房地产权证于本报告出具前2015年10月15日取得。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2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43.8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接受带租约的转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3.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需提供不低于本项目挂牌价格的资信证明。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当地政府部门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843.8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上川路361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特殊事项 竞买人、竞买人受托机构须知(该信息为受托机构可查看的内容。欲浏览该信息详细内容,请先登录)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高少辉   联系电话 010-51915392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王凌智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66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智德盛投资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33020078-825
  受托机构联系人 周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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