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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隆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20-03-10 14:28:40 来源: 作者:
【项目名称】:厦门华隆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G32019SH1000338-2
【标的所属行业】:贸易业
【标的所在地区】:350000 350200
【转让价格】:4005.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03-1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0-28
【受托机构】: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鲍鹏恺 联系电话: 13691580217/010-51915336 |业务负责人: 董慧聪(YQ2)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13911000768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标的企业名称
厦门华隆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安维明
成立时间
2200-02-21
注册资本
868.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502001549984834
经营范围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贸易代理;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
35.630000
利润总额
38.630000
净利润
35.270000
资产总计
1931.720000
负债总计
29.500000
所有者权益
1902.22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19-09-30
营业收入
25.660000
利润总额
6.960000
净利润
6.660000
资产总计
1936.460000
负债总计
27.590000
所有者权益
1908.880000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11-28
基准日审计机构
2018-12-30
评估基准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703.900000
1703.900000
固定资产
181.200000
1537.550000
资产总计
1931.720000
4451.650000
流动负债
26.190000
26.190000
长期负债
3.310000
3.310000
负债总计
29.500000
29.500000
净资产
1902.220000
4422.15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422.150000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9号华普国际大厦11、12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0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方案实施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及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201.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在出具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16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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