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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鑫乾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20-04-29 14:28:40 来源: 作者:
【项目名称】:南通鑫乾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Q320SH1014975
【标的所属行业】:投资与资产管理
【标的所在地区】:320000 320600
【转让价格】:21683.723724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04-2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1-05
【受托机构】: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徐忠玉(上海交易总部交易服务一部)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07 |业务负责人: 顾卫天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5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南通鑫乾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星
成立时间
2260-11-03
注册资本
2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20600138379615K
经营范围
投资及资产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企业营销、形象策划,礼仪服务;酒店管理;农副产品、针纺织品、水产品、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摩托车及配件、电动车及配件、电脑及配件、服装鞋帽、办公用品、灯具、金饰品、珠宝首饰、化妆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璜材料的销售;商品信息咨询、中介、代理;柜台出租;健身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设施租赁;市场管理服务;溜冰服务;限分公司凭许可证经营的项目:各类预包装食品、粮油制品、卷烟、雪茄烟、冷冻食品、保健食品、音像制品、图书报刊的零售,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零售,KTV娱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钱星
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
1521.750442
利润总额
-1206.844308
净利润
-1206.845112
资产总计
40993.750440
负债总计
54341.538776
所有者权益
-13347.788336
审计机构
南通正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19-12-31
营业收入
1735.603304
利润总额
-34.098057
净利润
166.275926
资产总计
28134.369344
负债总计
39950.301718
所有者权益
-11815.932374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评估机构
南通通联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2019-10-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2019-10-30
评估基准日
南通正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10029.692992
9961.531477
固定资产
19777.779182
63624.596100
无形资产
6.781414
6.781414
资产总计
29900.450039
73592.908991
流动负债
6166.276276
6166.276276
长期负债
16600.000000
16600.000000
负债总计
22766.276276
22766.276276
净资产
7134.173763
50826.63271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0826.632715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标的公司房产及车位为位于南通市中心,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等73处房地产,合计建筑面积56205.01平方米,评估对应值为634414万元。其中核心资产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18本产证信息如下: 序号 室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对应评估值(万元) 房屋类型 用途 1 0101室 6836.1 12099.9 商业 商业 2 0201室 7889.86 12150.4 商业 商业 3 0301室 8045.44 10941.8 商业 商业 4 0401室 6225.02 7594.5 商业 商业 5 地下一层01室 3544.86 3119.5 地下室 普通地下室 6 地下一层02室 6439.71 5666.9 地下室 普通地下室 7 地下一层03室 1319.7 1161.3 地下室 普通地下室 8 地下一层04室 658.64 579.6 地下室 普通地下室 9 B0501室 149.69 120.1 办公 办公 10 B0502室 98.46 79 办公 办公 11 B0503室 97.75 78.4 办公 办公 12 B0504室 153.85 123.4 办公 办公 13 B0505室 183.48 147.2 办公 办公 14 B0506室 98.18 78.7 办公 办公 15 B0507室 95.49 76.6 办公 办公 16 B0508室 176.4 141.5 办公 办公 17 B0509室 185.69 148.9 办公 办公 18 A5层 1032.33 758.8 办公 办公 合计 43230.65 55066.5 二、以上18本房产证租赁情况,详见附件:房产租赁情况。 三、受让方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之日起30日内,可书面提出并要求转让方即原股东回购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项下、上述18本房产证所对应的房产以外的全部资产。转让方承诺同意按6000万元的价格整体回购,回购方式于成交后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方承诺函详见附件。 四、标的公司持有南通鑫乾置业有限公司15%股权已转让,成交金额为4800万元。目前,标的公司已开发票2000万元,尚需标的公司开发票28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收股权转让价款1350万元,尚未收款3450万元。该南通鑫乾置业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事项,由于种种原因,未列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但列入本标的转让范围。 五、本标的优势明显: 1、标志景观,黄金地段。南通通江达海,系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和现代化港口城市,也为知名的长寿之乡,荣列“中国最佳养老宜居城市”第一名。本标的核心资产为南通市区黄金地段10万㎡RBD大型国际商务广场中的大型国际购物中心及部分写字楼,邻近地铁1号线洪江路/工农路站,南通市政府及众多市政、文化、医疗中心等机构近在咫尺;交通方便,商业繁华,毗邻易初莲花、麦客隆等众多大型卖场和商家;周边有超过20万人口的优质成熟社区,住宅均价超过4万元。 2、回报超值,性价比高。随着沪通高铁的即将开通和上海第三机场的落户,南通凭借其上海产业经济配套基地和“后花园”的后发优势,经济发展比肩苏州将指日可待。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显示:总资产73592.91万元,净资产50826.63万元。如果不考虑上述未列入资产评估范围但列入本次转让范围且记入挂牌价格的尚未收到款项3450万元,本标的实际挂牌价格仅18233.72万元,为标的净资产评估价值的35.87%,三五折;由上述18233.72万元加上全部负债计41000万元,也仅为标的总资产评估价值的55%,五五折,优质资产相当于不良资产处理;再结合18本产证对应房产5%的年租金收益率和土地迅速增值等有利因素,增值空间明显,性价比高。 3、原股东承诺可回购非核心资产,实收标的资产质量更优。转让方6000万元整体高价回购上述18本房产证对应房产以外的全部资产,相当于对应资产评估价格的70%,即七折,为前述实际挂牌价格对应占比三五折的2倍,相当于双倍价格回购,受让的实际价格因此降至12233.72万元,加上全部负债后合计也仅35000万元,折合至18本产证对应的43230.65平方米大型购物中心等优质房屋资产,每平方米价格仅8096元,而周边同类物业均价1.25-1.7万元,住宅物业均价超过4万元,实际受让的标的资产,因此质量更优,物超所值。 有意受让者,请联系13651927179、13564508848(均可加微信),安排尽职调查和办理受让手续。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提示提醒等内容
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公司存在以下资产抵押、担保、质押情形。 (1)根据南通鑫乾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于2019年1月22日签订编号为B534219000901抵押借款合同,南通鑫乾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鑫乾国际广场B0501室-B0504室、鑫乾国际广场B0507-B0509室、鑫乾国际广场B1705室-B1708室及鑫乾国际广场A26层合计12处房屋建筑物抵押给上海银行南通分行,取得借款本金1500万元整,借款期限2019年1月23日至2020年1月23日。 (2)根据南通鑫乾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签订的编号(8888)农商借字(2019)第0119号借款合同及(8888)农商抵字(2019)第0119号抵押合同,南通鑫乾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0101室、0201室、0301室、0401室、地下层01室-04室合计8处房屋建筑物抵押给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借款本金17,00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19年5月23日至2026年12月20日,借款利率采用8%的固定年利率。 (3)根据编号32100620190003794最高额抵押合同,南通鑫乾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7日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与南通西奥电梯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南通鑫乾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段家坝路98号办公用房、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5层合计2处房屋建筑物进行抵押担保,担保最高金额为1,338.00万元整,担保期限为2019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6日。 (4)根据编号(8705)农商高抵字(2018)第8000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南通鑫乾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为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闸支行与南通盛昌不锈钢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提供抵押担保,南通鑫乾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东方鑫乾大厦3幢102室、108室、4幢102室、105室、106室、108室、110室、南大街290号崇川大厦102C(201)室、南大街290号崇川大厦102D、段家坝路16号瑞安名邸412室、78号北楼3层合计11处房屋建筑物进行抵押担保,担保最高金额为48,158,400.00元,担保期限为2018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9日。 (5)根据南通鑫乾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于2019年1月11日签订的编号为B5342190002的借款质押合同,南通鑫乾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开具的1,500.00万元1年期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取得借款本金1,434.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月11日至2020年1月11日,借款利率采用4.5675%的固定年利率。 (6)根据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19)苏0602民初1897号民事调解书:江苏钦舜能源有限公司尚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借款本金29,918,820.59元、利息6,017.50元、逾期罚息3,874,928.32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钱星
注册地(住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学田北苑4幢405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自然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方须在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6000万元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其余价款在收到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证明(标的公司新的营业执照)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联交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标的企业在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前如有未列入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或有负债,由转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 7.受让方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之日起30日内,可书面提出并要求转让方即原股东回购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项下、上述18本房产证所对应的房产以外的全部资产。转让方承诺同意按6000万元的价格整体回购,回购方式于成交后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方承诺函详见附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受让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受让比例、承担的责任及相互之间的连带责任,并指定其中一方为牵头方,负责项目受让事宜,联合受让协议在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报名,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报名。; 3.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5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联交所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13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2个周期。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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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1
承诺函.pdf
2
租赁明细清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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