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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理安全装备有限公司20.80%股权

时间:2020-09-30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上海华理安全装备有限公司20.80%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283
  • 【标的所属行业】:其他制造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闵行区
  • 【转让价格】:4281.056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09-30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1-03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鸿依达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吴颖 联系电话:63582460*842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徐佳奕 联系电话: 62657272 - 141 |业务负责人: 叶可可 联系电话: 010-51918745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华理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卞锦保
成立时间1994-11-23
注册资本518.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2132697591U
经营范围从事安全设备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艺机加工和组装、生产爆破片装置,机械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11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华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8
2其余(23 )位股东17.35
3上海重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575
4上海晋一投资有限公司15.75
5丁起国10.3
6杨秀霞4.98
7顾雪铭4.075
8郝苓华3.775
9陈磊2.245
10龚崇文2.075
11胡国传2.07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7269.079899
利润总额2919.331519净利润2446.863719
资产总计5245.866080负债总计1745.383717
所有者权益3500.482363审计机构上海求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07-31营业收入3389.224986
利润总额1417.771796净利润1205.106027
资产总计5199.168209负债总计1386.983816
所有者权益3812.184393









评估机构上海城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华东理工大学
核准备案日期2020-09-04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9-10-31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5366.932717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1763.742721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3603.18999620582.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4281.056000





其他披露内容(1)公司其他股东未放弃对上述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华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梅陇路130号
注册资本(万元)3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付尧
持有产(股)权比例20.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教育部
批准单位名称华东理工大学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84.3168万元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非其他股东竞买人,则该竞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其他股东环节。其他股东行权的,该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其他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他股东放弃行权的,该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转让价款。③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其他股东竞买人,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其他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他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其他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他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转让价款。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④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其他股东),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其他股东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有其他股东已在场内行权的,本项目转让方不再征询未进场的其他股东意见。信息发布期满如有其他举牌情形,将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沪联产交【2019】55号)进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先用于补偿交易所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条款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同意在转让方确认意向受让方资格之前,配合转让方对其进行尽职调查。②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284.3168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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