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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5%股权

时间:2020-10-15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上海合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5%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309
  • 【标的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虹口区
  • 【转让价格】:335.244451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0-15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1-11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新信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朱闻珏 联系电话:02162416101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于玲玲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810 |业务负责人: 顾卫天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5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合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颖
成立时间2002-11-04
注册资本146.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美元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资)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000743783691A
经营范围城市规划设计(城市总体规划设计除外),建筑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涉及工程设计资质的,需在取得相应资质后开展经营业务);交通、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水处理等领域的投资咨询、工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3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上咨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5
2香港文瑞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5
3上海全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2193.296243
利润总额19.731520净利润19.731520
资产总计1277.743002负债总计139.697714
所有者权益1138.045288审计机构上海咏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08-31营业收入311.660159
利润总额-570.981963净利润-570.981963
资产总计839.979799负债总计272.916474
所有者权益567.063325









评估机构上海上咨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20-09-24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咏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04-30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978.5949051002.376846
负债总计44.53555744.535557
净资产934.059348957.84128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335.244451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一)由于无法获取行业及相关资产产权交易情况资料,缺乏对资产流动性的分析依据,故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资产的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二)由于无法获取行业及相关股权的交易情况资料,且受现行产权交易定价规定的限制,故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 (三)根据上海合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上海合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场所位于上海市古宜路188号1号楼2层,系租赁所得,租赁期从2016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租赁面积为517.50平方米。 上海合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场所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三段8号九龙仓御园二期8栋2101号,系租赁所得,租赁期从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上咨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200号1305室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刘罗炳
持有产(股)权比例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上海投资咨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投资咨询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对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2、对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网络竞价方案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9、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转让完成日(标的企业新营业执照颁发日)期间,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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