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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智合(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09%)

时间:2020-10-15 14:28:40  来源:  作者:
  • 【项目名称】:大家智合(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09%)
  •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310
  • 【标的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北京 市辖区 海淀区
  • 【转让价格】:187.0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0-15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0-11-11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国新资本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王恺 联系电话:010-68518007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鲍鹏恺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 |业务负责人: 王丹 联系电话: 010-5191874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大家智合(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彦
成立时间2015-02-10
注册资本22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833038916XU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机械设备、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食用农产品、工艺品、珠宝、首饰、日用品、日用杂货、体育用品、通讯设备、自行开发的产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卫生间用具、厨房用具、医疗器械Ⅱ类;市场调查;包装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委托加工纸制品、印刷品、包装盒;企业策划、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7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西藏小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5
2北京大家联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2.55
3北京枫悦信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4.86
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上奇金丰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75
5北京科印传媒文化股份有限公司5.5
6其余( 3 )位股东4.05
7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3.59
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盛世汇文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25
9宁波圣涵元投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
10上海御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25
11嘉兴领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3828.090000
利润总额-1454.470000净利润-1454.470000
资产总计3884.450000负债总计5159.380000
所有者权益-1274.93审计机构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08-31营业收入2523.120000
利润总额-644.140000净利润-644.140000
资产总计3801.840000负债总计3633.610000
所有者权益168.230000









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0-09-29
基准日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0-04-3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4056.360000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3295.050000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761.3100001505.36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36.837224





其他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转让产权有关的内容: 1、评估报告显示,截止评估基准日:(1)标的企业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中有60项商标尚未注册成功;(2)标的企业存在4宗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3)标的企业共租赁房屋3项,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 2、2019年9月,标的企业引入新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上奇金丰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盛世汇文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股东),三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按照《增资扩股协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上奇金丰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盛世汇文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3,000.00万元,其中200.00万元增加实收资本,剩余2,8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标的企业于2019年12月底已办理完毕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2,000.00 万元,变更为2,200.00万元;截止2020年4月30日,新股东到位投资款2,337.5万元,其中: 200.00 万元增加实收资本,2,137.5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尚未到位662.50万元。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3、其他事项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提示提醒等内容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北京科印传媒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1号楼2层
注册资本(万元)25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法定代表人常晓霞
持有产(股)权比例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40 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竞买人递交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者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格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滿,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2)已阅读本公告中重要信息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内容。我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构成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并要求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1、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意向受让方非自然人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 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4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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