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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伟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对惠伟有限公司1787.84万元人民币债权

时间:2015-12-29 10:00:31  来源:  作者:
惠伟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对惠伟有限公司1787.84万元人民币债权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产股权项目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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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名称 惠伟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对惠伟有限公司1787.84万元人民币债权  
  项目编号 G315SH1008272   挂牌价格 2943.14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5-12-29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1-27
  标的所在地区 香港   标的所属行业 贸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惠伟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Room 157,Seven Seas Shopping Centre,121 King’s Road ,North Point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 窦宝森、李咏莲
  成立时间 1987-12-01
  注册资本 港币  3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物业租赁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90%
  2
  南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4.571800万元   6.613600万元   6.6136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20.629200万元   3368.014700万元   -1947.385500万元
  审计机构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0.144800万元   -7.885800万元   -7.8858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06.359600万元   3360.358700万元   -1953.999100万元
  审计机构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0-31   21.394496万元   -48.422468万元   -52.26533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65.517310万元   2178.135994万元   -1612.61868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0-08
  评估基准日 2014-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勋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942.340000万元   942.340000万元  
  长期投资
177.970000万元   2869.570000万元  
  固定资产
0.390000万元   0.3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120.700000万元   3812.220000万元  
  流动负债
2656.920000万元   2656.92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656.920000万元   2656.920000万元  
  净资产
-1536.220000万元   1155.3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55.3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为惠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及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对惠伟有限公司1787.84万元人民币债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943.14万元,其中转让方1南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90%股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039.77万元,转让方2南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10%股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15.53万元,100%股权对应挂牌价格为1155.30万元人民币;转让方1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债权对应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787.84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系标的公司100%股权价格的溢价。
2.标的公司注册在香港,标的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的各项数据均以港币计价。
3.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1,464.50万港币,按照评估基准日汇率1港币元=0.78887人民币元,折合人民币1,155.30万元。本次挂牌转让方1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债权为港币21,781,359.94元,本次债权转让按照2015年9月30日汇率1港币元=0.82081人民币元折算,为人民币1787.84万元。
4.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为7套1992年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类商品房,面积共计1023.68平方米,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路126I号金浦花园小区内,主体大楼为共18层的钢砼结构建筑物。截止挂牌前均处于空置状态。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标的公司拥有7套投资性房地产,其地理位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路1261号金浦花园小区内。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4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自然人联合受让,但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4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南光大厦16字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9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223至225号17楼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谭雪峰   联系电话 010-51918740;13241897497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王凌智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266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294365
  受托机构联系人 赵瀚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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