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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宁巴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30%股权

时间:2016-03-30 10:00:31  来源:  作者:
浙江中宁巴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30%股权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产股权项目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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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名称 浙江中宁巴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30%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358   挂牌价格 158.553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3-30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4-28
  标的所在地区 浙江   标的所属行业 租赁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浙江中宁巴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38号22楼
  法定代表人 殷翔
  成立时间 2005-08-30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7823807-9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汽车租赁,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及相关咨询服务;二手车经纪。
  职工人数 3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50%
  2
  宁波神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0%
  3
  宁波海曙天顺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90.910000万元   -77.640000万元   -61.1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605.980000万元   2160.690000万元   445.29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宁波文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2-29   72.270000万元   -14.200000万元   -14.20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83.550000万元   2152.460000万元   431.09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2-02
  评估基准日 2015-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宁波文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浙江东方港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912.610000万元   1912.6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573.010000万元   671.2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485.620000万元   2583.880000万元  
  流动负债
2055.370000万元   2055.3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055.370000万元   2055.370000万元  
  净资产
430.250000万元   528.51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58.553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拥有以及标的公司向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借用的59台车辆,经向第三方客户租出后,目前尚有部分租金和10台车辆未能收回。标的公司正在就该等车辆和相关租金向第三方客户提起诉讼。该等诉讼存在败诉和无法有效执行的风险。
2、因经营情况不佳,占标的公司50%股权的控股股东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已向标的公司其余股东提议清算标的公司,但尚未形成决议。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至2016年2月29日,标的公司向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20,601,051.00元。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要求标的公司在2016年6月31日前归还上述全部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7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完毕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产权交易机构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项目公告期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之全部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7.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宁波神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宁波北仑横河路22号5幢602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神华集团责任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
    
  特殊事项 竞买人、竞买人受托机构须知(该信息为受托机构可查看的内容。欲浏览该信息详细内容,请先登录)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婕   联系电话 010-51918747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王瑞霞   联系电话 010-51918749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63799892 13161750597
  受托机构联系人 王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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