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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韶钢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6-05-26 10:00:31 来源: 作者:
广州市韶钢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产股权项目
详细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
广州市韶钢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410
挂牌价格
68754.99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5-26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6-24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
标的所属行业
水上运输业
0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市韶钢港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48号大院
法定代表人
刘友军
成立时间
2004-03-1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5941540-4
经营范围
水上运输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5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0294.670000万元
-34.450000万元
985.1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9151.400000万元
8395.650000万元
10755.750000万元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8919.790000万元
-473.960000万元
969.3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829.600000万元
17172.500000万元
10657.1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3-31
2534.550000万元
1.730000万元
1.76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736.140000万元
21378.570000万元
9357.57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5-13
评估基准日
2016-01-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9689.190000万元
9689.190000万元
长期投资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5214.760000万元
2855.910000万元
无形资产
2337.820000万元
64127.380000万元
其它资产
166.310000万元
166.3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7408.080000万元
76838.790000万元
流动负债
8083.800000万元
8083.800000万元
长期负债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8083.800000万元
8083.800000万元
净资产
9324.280000万元
68754.9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8754.99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被评估的账面无形资产为名下的海珠区三围码头地块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48号,取得日期为2004年3月,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面积98144.13平方米,权属证书“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013221号”,摊销年限50年。海珠区三围码头地块位于广州瀛洲生态公园以南和珠江后航道以北之间,与广州大学城、广东科学中心隔江相望,处于连接市中心与南沙自贸区的中间位置,区位优势明显,且周边资源丰富,地块北面拥有“广州南肺”之称的万亩果园,南面拥有稀缺的、不可复制的一线无敌江景资源。从地块的西北方向远望,广州的新地标“小蛮腰”依稀可见,南面与广州大学城、广东科学中心隔江相望。该地块已纳入海珠区“三旧”改造范围,规划新用途为商业金融用地。该土地使用权原始入账价值2832.51万元,账面价值2337.82万元,评估值64127.38万元。
2、标的企业无员工分流、安置压力(详见附件《广州市韶钢港务有限公司员工安置方案》),也无住户搬迁安置问题。
3、三围码头作业能力达到600万吨/年,拥有1000吨至5000吨泊位5个。目前,标的企业仍在三围码头正常经营,主要业务是接卸湛江港水运矿石和韶钢钢材,但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中止经营或退出。
4、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6年1月28日发布的《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征收土地预公告》(海国土征预字(2016)01号),拟征收广州市海珠区小洲南路-南沙港快速路段部分土地用于建设海珠区环岛路(三围油库-科韵路)一期工程(三围油库-南沙港快速路段),可能利用现有的南洲路自西向东从三围码头土地北面经过。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递交举牌申请后,应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800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挂牌期满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在挂牌公告期满后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意向受让人所递交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产生最终受让人后,受让人递交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递交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转让剩余的部分价款须在转让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期限内一次付清。
3.为保护出让人的合法经济利益,保护真实意向受让人的合法利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人,出让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举牌,即为对此的承诺。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人的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
(1)意向受让人已有效办理受让手续后(即交付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意向受让人最终被确认为受让人,因为非出让人原因,受让人未与出让人达成《产权交易合同》的;
(5)出现其他违反产权转让相关规则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是中国境内注册并续存的独立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市场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但不得以信托、委托等方式进行交易及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8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西增路内协和路10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婕
联系电话
010-51918747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连迪慧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20658797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 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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