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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电电科院检测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时间:2016-08-16 18:01:45  来源:  作者:
北京国电电科院检测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488 挂牌价格: 400.5234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7-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8-25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 标的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国电电科院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北区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309楼7层
法定代表人: 胡先龙
成立时间: 2005-06-24
注册资本: 1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47770667031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文化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4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华夏隆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
2 刘彬 29%
3 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 51%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 3208.860000(万元)
营业利润: 202.800000(万元) 净利润: 231.82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477.260000(万元) 负债总计: 650.440000(万元)
所有者权益: 1826.82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6-30 营业收入: 866.310000(万元)
营业利润: -358.930000(万元) 净利润: -334.6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074.65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297.230000(万元)
所有者权益: 777.42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7-28
评估基准日: 2016-01-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英格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861.28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81.61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无形资产 52.91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其它资产 9.94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105.75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1443.22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443.22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662.530000(万元) 785.34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00.5234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尚欠转让方未分配股利3,645,294.76元。
2、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转、受让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若由于受让方故意违约或重大过失原因,造成股权转让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无法完成,无法全部、有效履行的。(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代标的企业支付未分配股利3,645,294.76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 本项目挂牌公告期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产权受让申请的同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2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
注册地(住所): 南京市栖霞区仙境路10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联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三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史红军
受托机构电话: 1891130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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