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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

时间:2016-08-31 09:51:01  来源:  作者: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编号: G316SH1008509 挂牌价格: 680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6-08-25 挂牌期满日期: 2016-09-23
标的所在地区: 福建 标的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铝保险经纪(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3号小区
法定代表人: 谢金辉
成立时间: 1992-10-16
注册资本: 169556.86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0006110006249
经营范围: 铝压延产品加工;金属材料的销售;对外贸易,铝加工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对制造业的投资。
职工人数: 98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铝业公司 88.23%
2 福州开发区众联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2%
3 福州开发区众联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2%
4 福州开发区众联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1%
5 福州开发区众联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5%
6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6.16%
7 福建开发区厚德和投资有限公司 1.31%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5 营业收入: 312114.110000(万元)
营业利润: -34477.280000(万元) 净利润: 439.7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32871.33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62757.990000(万元)
所有者权益: 170113.34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 2014 营业收入: 224636.270000(万元)
营业利润: -562.120000(万元) 净利润: 52.6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04156.78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49088.850000(万元)
所有者权益: 155067.93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16-06-30 营业收入: 185392.600000(万元)
营业利润: -1344.340000(万元) 净利润: 31.96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41466.51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71321.210000(万元)
所有者权益: 170145.30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铝业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8-10
评估基准日: 2015-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56269.070000(万元) 155380.630000(万元)
长期投资 2640.420000(万元) 2269.250000(万元)
固定资产 309887.540000(万元) 302080.920000(万元)
无形资产 29830.310000(万元) 36054.8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32871.340000(万元) 530341.240000(万元)
流动负债 331323.130000(万元) 331323.130000(万元)
长期负债 31434.850000(万元) 29027.24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62757.980000(万元) 360350.370000(万元)
净资产 170113.360000(万元) 169990.87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7996.348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2015年12月福州市人民政府与标的公司股东中国铝业公司关于在闽台(福州)蓝色产业园合作建设铝精深加工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书》; (2)标的公司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固体废料处理站、浊循环水泵站、变电站、设备部临时仓库、冷轧机列工作间、分切机设备工作棚、成品库、新机电修厂房做出了书面承诺。 (3)标的公司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济安97号建设新村的10套住宅房,总建筑面积1203.19平方米,已列入政府批准的拆迁范围,根据公司提供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拆迁后标的公司将进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面积为1380平方米。 (4)标的公司2007年取得的一宗8.55亩仓储用地,由于当地政府规划改变,目前该宗地拟采取置换的方式给标的公司换其他地块。但置换地块未定,该事项一直处于搁置状态,亦未办理土地证。 (5)标的公司拥有的轧制油再生设备、铸轧机用铸嘴、稳流器3项实用新型专利,由于2015年度未缴纳专利费,截至评估基准日专利权已终止;申请号为201110272782.0的发明专利一种罐盖拉环用铝基材的加工方法在未通过复审,截止评估基准日未获得专利证书; (6)标的公司的融资租赁事项主要是售后回购融资租赁事项,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7)上述披露事项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付款不低于成交价格的30%(含交易保证金),首付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按产权交易合同执行,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相关规定解决利息事宜。已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首期价款,应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是  具体为: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劳动关系改变,为保障标的企业职工权益,意向受让方须监督标的企业继续履行现有职工的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是  具体为:为标的企业更好的存续发展,不改变主营业务,并更好的促进标的企业业绩稳步提高。意向受让方须与转让方共同制定并实施关于标的企业的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与标的企业相匹配的资源,经营理念与价值观一致。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是  具体为: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产权转让后的新标的企业继续承担和享有。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4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付款不低于成交价格的30%(含交易保证金),首付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按产权交易合同执行,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相关规定解决利息事宜。已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首期价款,应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网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4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铝业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18、22、28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88.2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铝业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铝业公司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业务经办人: 谭雪峰(央企一部)
联系电话: 010-51918740
交易机构审核负责人: 沈徐凯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0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铝保险经纪(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廖黎
受托机构电话: 010-8229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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