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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

时间:2019-12-31 10:00:31  来源:  作者:
大唐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9SH1000369-2 转让底价 2502.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12-3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2-01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投资与资产管理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大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大唐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701-702室
法定代表人 王海燕
成立时间 2017-11-28
注册资本 5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000MA1FL4RJ5K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职工人数 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0%
2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567.760000 净利润(万元) -567.760000
资产总计(万元) 5313.090000 负债总计(万元) 22.93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5290.160000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9-10-31 营业收入(万元) 0.080000
营业利润(万元) -615.900000 净利润(万元) -615.900000
资产总计(万元) 3885.150000 负债总计(万元) 13.56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3871.59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11-22
评估基准日 2019-03-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4418.980000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7.10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4411.880000 5003.31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501.655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3层3B8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首期价款不低于成交价格的50%(含交易保证金),首期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按产权交易合同执行,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相关规定解决利息事宜。已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首期价款,应在出具交易凭证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1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50.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付款。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首期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资料。除交易所备查资料外,意向受让方需了解其他情况的,应自行去标的企业尽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50.6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1个工作日内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特殊事项: 请登录后查看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一部
业务经办人 胡丹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10-51915379、15801035531
业务负责人 朱先生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51915380、1381082788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孟桐羽
受托机构电话 1861120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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