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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瑜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

时间:2019-12-31 10:00:31  来源:  作者:
上海瑜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9SH1000459 转让底价 80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12-3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2-01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咨询服务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瑜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曹安公路5128号1幢1层1110室
法定代表人 林利军
成立时间 2014-12-12
注册资本 20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4324629200L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商务咨询,实业投资,会务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悦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80%
2 华师(上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890000 净利润(万元) 1.890000
资产总计(万元) 44.430000 负债总计(万元) 0.00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44.430000 审计机构 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 2017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37.350000 净利润(万元) -37.350000
资产总计(万元) 42.540000 负债总计(万元) 0.00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42.540000 审计机构 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9-11-30 营业收入(万元) 0.000000
营业利润(万元) -0.009570 净利润(万元) -0.009570
资产总计(万元) 1588.850800 负债总计(万元) 0.00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588.8508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上咨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华东师范大学
核准(备案)日期 2019-12-27
评估基准日 2018-12-3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流动资产 8.950000 0.000000
长期投资 35.480000 0.000000
资产总计 44.430000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0.00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44.430000 28.786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76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老股东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本项目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被视为其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评估报告中一般未考虑评估增值所引起的税负问题,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当仔细考虑税负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据公司章程,上海瑜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应于2034年12月1日之前缴纳全部注册资本,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海瑜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600.00万元,其中:上海悦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600.0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100%,剩余注册资本400万元股东华师(上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已是实缴,详见验资报告。上海瑜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87,860.10元。
3.上海瑜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主要办公场所系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无偿租赁给其使用。
4.上海瑜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单位上海妙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设立了民办非营利单位—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由于该单位为民办非营利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根据此规定上海妙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长期投资1000万元全部结转损益。
5.上海瑜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单位上海妙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设立了民办非营利单位—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幼儿园。由于该单位为民办非营利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根据此规定上海妙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幼儿园长期投资100万元全部结转损益。
6.根据华师(上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幼儿园签订的品牌使用许可协议,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幼儿园有权在幼儿园名称中合法使用“华东师范大学”名称,并有权以华东师范大学双语幼儿园的名称面向市场进行幼儿园正常经营必须的推广等活动。品牌许可期限为1年,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品牌许可费用按学年度净学费收入的3%作为合作服务费按照华师(上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要求直接支付给华东师范大学,并由华东师范大学开具有关的发票给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幼儿园。根据了解,合同到期后尚未续签,但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幼儿园分别实际支付了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的品牌使用费。
7.根据华师(上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签订的品牌使用许可协议,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有权在学校名称中合法使用“华东师范大学”名称,并有权以华东师范大学双语学校的名称面向市场进行学校正常经营必须的推广等活动。品牌许可期限为1年,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品牌许可费用按学年度净学费收入的3%作为合作服务费按照华师(上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要求直接支付给华东师范大学,并由华东师范大学开具有关的发票给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根据了解,合同到期后尚未续签,但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分别实际支付了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的品牌使用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师(上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006号2幢696室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其他中央部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教育部
批准单位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 3 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4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之内容。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竟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A、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B、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C、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须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帐户.在交易凭证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申请由交易机构将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可分拆受让、且不得隐名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驶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4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在出具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央企交易七部
业务经办人 徐佳奕(央企七部)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
业务负责人 叶可可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51918745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庞祎妮
受托机构电话 021-6215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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