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09%)
项目编号 |
G32019SH1000461 |
转让底价 |
73.3055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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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9-12-31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0-02-01 |
标的所在地区 |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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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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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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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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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9号 |
法定代表人 |
郭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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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1999-08-26 |
注册资本 |
53944.290000(万元)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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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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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小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00230413B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项目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机械电器设备、内燃机、拖拉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制造汽车、机械电器设备、内燃机、拖拉机。(“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289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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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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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龙口五龙智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7.89% |
2 |
智科恒业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17.42% |
3 |
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
12.66% |
4 |
诸城义和车桥有限公司 |
3.4% |
5 |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2.84% |
6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
2.84% |
7 |
上海松芝投资有限公司 |
2.39% |
8 |
罗思韦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39% |
9 |
北京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9% |
10 |
烟台东星集团有限公司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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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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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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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8 |
营业收入(万元) |
8.17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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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万元) |
449.26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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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447.89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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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
132380.232215
|
负债总计(万元) |
1114.877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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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131265.35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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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北京智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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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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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2019-11-30 |
营业收入(万元) |
7.9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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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万元) |
-444.14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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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443.1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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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
131557.52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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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万元) |
636.07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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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130921.44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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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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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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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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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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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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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智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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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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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流动资产 |
20138.9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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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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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 |
90945.400000
|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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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201.930000
|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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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
1.240000
|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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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132380.230000
|
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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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
1114.880000
|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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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1114.880000
|
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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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131265.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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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88.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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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71.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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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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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资料)。 |
其他信息 |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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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信机电车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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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大交镇续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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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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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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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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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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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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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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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挂牌期间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且受让方支付完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意向受让申请文件及交易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确定受让方。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相应竞买人索赔。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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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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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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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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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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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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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业务部门 |
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六部 |
业务经办人 |
杨宸(央企六部) |
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 |
17310541994 |
业务负责人 |
周淑燕(央企六部) |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
010-51918746,18610806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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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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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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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机构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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