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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益达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19-12-30 10:00:31  来源:  作者:
上海众益达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9SH1000243 转让底价 72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9-12-30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01-31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标的企业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联交所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适用于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形)
(7)我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产权转让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联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竞价的情形)
(8)转让标的股权涉及质押的,我方已详尽、如实告知质权人本次转让相关事项,并已取得质权人的许可;(适用于股权质押的情形)
(9)我方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企业产权进行交易;
(10)我方将按照联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联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众益达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1151号1幢、2幢
法定代表人 唐靖一
成立时间 2016-09-09
注册资本 600.000000(万元)
货币类型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2MA1GBCR67M
经营范围 营利性医疗机构【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科专业;儿科专业;骨伤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肿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炙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耳鼻咽喉科专业;眼科专业;口腔科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心电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医药咨询,商务咨询,食品流通,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中医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年度审计
报告
年度 2018 营业收入(万元) 331.990000
营业利润(万元) -120.750000 净利润(万元) -116.170000
资产总计(万元) 426.930000 负债总计(万元) 153.57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273.360000 审计机构 上海文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
报告
报表日期 2019-11-30 营业收入(万元) 432.690000
营业利润(万元) -72.940000 净利润(万元) -72.940000
资产总计(万元) 402.530000 负债总计(万元) 202.100000
所有者权益(万元) 200.42000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上海众益达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经营场地位于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新镇路1151号,系向上海七宝环卫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原租赁合同至2018年12月31日,目前已到期,尚未签订新租赁合同。企业预计未来年度仍向原出租方租赁,2019年度预计租赁费为80万元。故本评估按上述情况测算,未考虑经营场地租赁状况变化对评估值的影响,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中医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佗路280弄3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其他部门监管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是否有继续聘用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是否有要求:
具体为: 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 1 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16 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全部保证金,先用于补偿产权交易机构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
①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③同意在股权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支付完毕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④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⑤同意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清理上海中医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中医药大学LOGO等品牌元素在内部办公系统、外部建筑环境、对外宣传推广等领域的应用; 
⑥同意标的企业与员工之间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可分拆受让、且不得隐名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1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联交所书面通知之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业务部门 上海交易总部业务运营五部
业务联系人 顾明明(上海总部业务运营五部) 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666
业务负责人 徐紫钦 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4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任晓丽
受托机构电话 18616353970, 021-62378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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