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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缆工程有限公司2.2705%股权

时间:2022-09-15 00:00:0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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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wyxsrf" : 4, "jjfs"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一次报价)", "srzgtj"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n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在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时点为本股权转让信息发布期内不低于挂牌转让价格的存款余额证明(若为多家银行开户需提供同一天的银行存款证明)。\n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n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n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n6、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qtxxplnr" : "1、标的公司共有6家股东,其有1家股东明确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n2、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标的公司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qttj" : "包括但不限于:\n1、对转让标的公司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n\n2、对转让标的公司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n\n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n 具体为:\n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承继。\n\n4、其他\n(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7.278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n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价款中除保证金以外的部分)后作为部分交易价款;\n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即交易价款中除保证金以外的部分)后作为部分交易价款\n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n (2)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n(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n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n(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n(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n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n(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n(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n(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n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n (4) 本次股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提出付款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n (5) 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应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0天内,配合标的公司在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n (6) 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完成日(即“股权交割日”)定义为标的公司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之日,股权交割日后受让方才可参与经营管理。\n(7)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gyhbtd" : 0, "tstxdnr" : "(一)根据评估报告“十一、特别事项说明”揭示:\n1、 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n⑴ 标的公司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秀大道华侨新村别墅F-8-1的房地产,建筑面积157.47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该房地产购买于1989年左右,房地产登记日期1991年8月,房屋所有权人为中国电线电缆进出口联营公司,因中国电缆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缆”)至今已有3次更名,且2002年公司改制更名没有上级同意改制的批复文件,导致当年房产部门不给办理房产证的更名。该房产自取得房产证以来一直没有缴纳房产税以及产生的滞纳金。该别墅用地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账面原值即为原购款金额及房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各项支出。截止评估基准日,该房屋已对外出租,租金为5.04万元/年,租期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4日。基准日时点企业管理层已对该房地产补提了对应的房产税,本次评估按照企业计提的房产税金额确定未缴纳房产税的评估值(体现在应交税费科目),而对于该房地产本身,考虑到目前已对外出租,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n⑵ 标的公司位于北京丰台区苇子坑2号兴东南大厦3层房地产,建筑面积1,287.2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科研楼,1996年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丰全字第07118号,无国有土地使用证。该房产系标的公司购买所得,账面原值即为原购款金额及房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各项支出。因公司更名原因,2015年5月8日完成房产证更名,编号为房权证丰字第479416号,由于未及时更名原因,该房产土地证载权利人为北京仪表机床厂,备注标的公司分摊土地130平方米,根据和企业管理层访谈了解到,该房产如若进行市场交易,北京仪表机床厂可配合中国电缆办理相关产证变更事项,即房产交易无障碍,本次评估未考虑将来房产交易时可能会发生的无法办理产权名称变更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n2、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n⑴ 无锡电缆厂有限公司:经了解,目前该单位已停止经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月17日裁定受理无锡电缆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现已完成破产清算,根据分配裁定书,标的公司未能获得任何分配,截止2021年12月31日,企业已对该项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本次将该对外投资单位评估为零。\n⑵ 资阳中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对资阳中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实际出资,账面值未反应该对外投资单位,由于该公司没有实际运营,故本次将其评估为零。\n⑶ 北京中缆华威贸易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谢连本失去联系,对公司经营近况不了解,无法取得相关报表等资料,评估人员通过查询企查查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得知,该对外投资单位2018年6月被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仲裁执行债权804万元,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截止2021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账面已对该单位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即账面净额为零,本次将该对外投资单位评估为零。\n3、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n⑴ 根据标的公司与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阳公司”)、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普公司”)三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及标的公司与华普公司签署的《协议书》,约定由华普公司通过其子公司开发的房产抵偿标的公司债务,后由于协议无法执行,标的公司为保障自身权益占用了协议外的房屋办公,该房屋系北京市东城区华普花园C2302,C2304,C2305,D2504公寓4套,建筑面积共计1452.04平方米,据了解,对于目前占用的上述房产,标的公司没有取得任何相关的权益合同,针对该事项的债权,企业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评估已全额估计坏账损失。根据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电缆公司两处房产是否进入评估范围的律师意见书》:“标的公司占用的华普花园C2302,C2304,C2305,D2504四套公寓确实存在重大瑕疵,但考虑到标的公司常年使用房产,并对外出租收益的现实,建议按照现状予以处置,在评估时按照收益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认定,并在转让时作为特别说明事项将资产来源、风险全面告知股权受让方。”本次评估对于上述房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其价值体现在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科目,对此,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n⑵ 标的公司于1995年3月与天津众友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天津众友公司在北京朝阳区亚运村汇园F座购公寓一套与标的公司共同经营。该房产总价3,198,293.3元,天津众友公司只实付房款20万元及购房定金7000美元和购房手续费3500元人民币给开发商北京北辰房地产经营公司,尚欠2,938,863.3元房款未付清(标的公司未找到付清剩余房款的凭据)。2013年4月在工商网站上查询到天津众友公司已经被吊销,无法联系到公司法人,标的公司目前占用该房产且对外出租,但无任何权属及权益证明类资料,针对该事项与天津众友公司发生的应收款项,企业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评估已全额估计坏账损失。根据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电缆公司两处房产是否进入评估范围的律师意见书》:“虽然该处房产产权未登记在标的公司名下,且无法找到全部房款的支付凭据,但鉴于在股权转让前房产长期由标的公司实际控制,本所律师仍然认为应纳入评估范围对此。” 本次评估对于上述房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其价值体现在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科目,对此,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n(二)详细请参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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