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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mc" : "雪花啤酒(汕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人民币1080.456428万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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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zgtj"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r\n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r\n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n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qtxxplnr"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23547.336428】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股权部分为【22466.88】万元,债权部分为【1080.456428】万元。若产生竞价,则债权价格不变,溢价部分为股权部分溢价。\r\n2.标的企业土地情况:\r\n(1)标的企业现土地使用面积135419.1平方米(折合约203.129亩),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一的合同号为汕规国地让(2004)2-5号,面积113520.5平方米(折合约170.281亩),实缴地价1857.114万元,合同中的附加条款注明“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动工建设,逾期取消地价优惠,按标定地价补交地价款”。地块二的合同号为汕国土资让金(2006)15号,面积21898.6平方米(折合约32.848亩),用地地价1044.5664万元,实缴地价409.7467万元,减交的地价款634.8197万元,减交的地价款由金平区财政负担。\r\n(2)标的企业持有现有地块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但因最初取得土地时,当地政府给与了一定程度的优惠,不动产权证中有标明“该宗用地为优惠地价”字样。关于标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2022年4月标的企业收到所在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发出的提醒函,函中特别提醒到工厂用地是政府给予了优惠减免地价的,根据《汕头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关于原中心城区工业用地优惠地价补交地价问题的通知》(汕国土资通[2017]555号)有关规定,经自然资源部门初步测算,需补交约1亿多的优惠地价款。对上述政府提醒函中提到的补交优惠地价问题,是否补交及补交金额,由受让方自行根据目前汕头土地政策评估。\r\n3.重大债务披露:截止2022年7月5日,标的企业共欠转让方(不含2022年5月26日至7月5日利息)人民币1080.456428万元。本次产权交易涉及转让方的计息债权,按照《借款协议》约定的利率及转让方与标的企业确认的《债权债务确认书》,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期间利息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r\n4. 标的企业生产资质说明:\r\n(1)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于2022年3月23日到期,因工厂处于关停状态下,按工厂目前生产线不具备续期的条件,不再延期,受让方需自行咨询标的企业所在地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否可延期,转让方不负责办理;\r\n(2)已办理注销证件,具体如下:《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正副本)》、《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销申请》、《废旧放射源回收备案表》、《特殊设备证》:23台压力容器,11条压力管道、21台叉车、2台油分离器、曳引式货梯(危险废弃物已处置);\r\n(3)到期不延期证件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食堂、《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广东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合格证》\r\n5.上述政府提及的补交优惠地价款及与土地相关的一切费用、税金等,如有发生,由受让方自行承担。\r\n6.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qttj" :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r\n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在资格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2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r\n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①在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产权交易价款、交易手续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和《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产权交易价款、交易手续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r\n4.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二计算。因受让方逾期付款导致标的企业交割延迟的,转让方对于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期间的损益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逾期付款超过九十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产权交易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r\n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r\n6. 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为现状转让,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提醒函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的交割依据。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提醒函等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还需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r\n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书面承诺:(1)接受并同意标的企业以现状进行交付。(2)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与交易手续费一并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项目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提醒函、产权公告等文件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受让标的企业后不得就前述文件披露信息导致的标的企业及受让方损失向转让方主张和索赔。(5)知晓针对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所涉及情况等不确定因素,且不以此为由向转让方进行任何追溯。(6)同意在取得产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月内完成标的企业包括股权变更登记及名称变更在内的变更登记。(7)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现有的债权债务继续由标的企业享有及承担,标的企业已签署的正在履行的合同由标的企业继续履行。(8)同意成为本项目最终受让方后,在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名称变更并承诺不得再使用“雪花”字号,不得以“华润”名义开展经营活动。(9)已知晓并根据《汕头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关于原中心城区工业用地优惠地价补交地价问题的通知》(汕国土资通[2017]555号)中政府提及的补交优惠地价款及与土地相关的一切费用、税金等,如有发生,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10)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11)知晓截止2022年7月5日,标的企业共欠转让方(不含2022年5月26日至7月5日利息)人民币1080.456428万元。本次产权交易涉及转让方的计息债权,按照《借款协议》约定的利率及转让方与标的企业确认的《债权债务确认书》,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期间利息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12)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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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txdnr" :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兴评报字(2021)第1656号报告第十一条特别事项说明:\r\n(一)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而不对其它用途负责。\r\n(二) 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价值。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r\n(三)雪花啤酒(汕头)有限公司自2018年11月关停至今,未来没有复工计划,委估房屋建筑物己申请报废,2019年8月获得华润雪花啤酒总部的批准。本次房屋按照报废资产评估。\r\n (四) 最初金威啤酒(汕头)有限公司在取得土地时,当地政府给与了一定程度的优惠。2014年华润雪花啤酒收购金威啤酒(汕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公司更名为“雪花啤酒(汕头)有限公司”,后续在变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过程中,工厂所在地金平区政府认为“汕头工厂现在使用的土地系原金威汕头工厂以优惠价取得,本次证照更名属于转让行为,需要补交土地差价(经估算为4000万人民币),土地房管部门才给予办理证照更名手续”,后续雪花啤酒(汕头)有限公司未缴纳该笔款项。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r\n其余详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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