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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深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时间:2022-02-18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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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桂林深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2SH1000005
  • 【标的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临桂区
  • 【转让价格】:22717.9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2-02-18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2-03-17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13911373301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韩伟伟 联系电话: - |业务负责人: 闵尚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3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桂林深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晓波
成立时间 2018-10-23
注册资本 20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50300MA5NFHARXQ
经营范围 通讯产品的研发、设计及生产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硬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无线电发射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除外)、电子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自动化设备、汽车电子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的研发;太阳能逆变器及其零配件的开发、生产及销售;LED封装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外);普通货物的仓储、装卸、包装及咨询业务;货物道路运输;房屋、机械设备租赁业务;餐饮服务;住宿;会务服务、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813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核心资产简况 流动资产内容  
非流动资产内容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0 营业收入 281402.020000
利润总额 5067.330000 净利润 3983.630000
资产总计 91410.700000 负债总计 69882.250000
所有者权益 21528.45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1-12-31 营业收入 373344.120000
利润总额 -546.460000 净利润 -545.350000
资产总计 195019.760000 负债总计 174036.660000
所有者权益 20983.100000    









评估机构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2-01-26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1-03-3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决定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09449.150000 108972.770000
负债总计 88919.320000 86254.870000
净资产 20529.830000 22717.9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2717.900000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具体详见公示附件)。
提示提醒等内容 本项目不涉及职工安置,标的企业将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注册资本(万元) 156058.7588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内资)
法定代表人 周剑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经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815.37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支付方式。首期交易价款为总交易价款的51%(含已付30%保证金),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交易价款为总交易价款的49%,受让方应在2022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剩余交易价款受让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已收取首期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书须对如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承诺拥有良好资源,能够协助标的企业更好发展。 (2)本方知悉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并承诺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仍由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3)本方承诺知悉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担保事项,并按照国资委、证监会、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解决。 7、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不低于转让底价的银行存款证明。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815.37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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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1 深科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深科技桂林100%股权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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