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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捷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4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

时间:2021-12-31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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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北京捷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4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464
  • 【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北京 市辖区 海淀区
  • 【转让价格】:48198.114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2-31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2-02-09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毛博 联系电话:010-68372342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昕 联系电话: 010-51918743 |业务负责人: 杨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30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北京捷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延安
成立时间2005-05-31
注册资本54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67763981676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106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核心资产简况流动资产内容
非流动资产内容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60
2王宏29.3871
3北京威仕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4278
4袁剑松0.9259
5游浪0.9259
6张继翔0.7407
7詹闽0.6481
8王勇0.6481
9刘戈0.5556
10其余(1)位股东0.3704
11张颖波0.370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47132.300000
利润总额9172.410000净利润8661.160000
资产总计41074.830000负债总计9196.600000
所有者权益31878.23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11-30营业收入34604.870000
利润总额2571.940000净利润2551.360000
资产总计44349.750000负债总计15016.860000
所有者权益29332.890000









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12-28
基准日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1-08-31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28364.070000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7310.280000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21053.79000080330.19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48198.114000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未尽事项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甲18号
注册资本(万元)186285.124800
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内资)
法定代表人马天晖
持有产(股)权比例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信息披露期满前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在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4459.4342万元到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竞买人申请返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3.信息披露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转让标的,并按照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联交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 (1)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款即成交价款的50%(含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其余款项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完成支付。(2)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4459.4342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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