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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石有限公司5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

时间:2021-12-29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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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坚石有限公司5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638
  • 【标的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
  • 【标的所在地区】:境外
  • 【转让价格】:0.0001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2-2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2-02-14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朱钰洁 联系电话:010-64196607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昕 联系电话: 010-51918743 |业务负责人: 杨宸 联系电话: 010-5191874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坚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01-21
注册资本0.010000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1)购买、出售、承销、投资、交换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以及持有、管理、开发、处理和利用政府、州、市政当局、公共机关或世界各地的公共或私人有限或无限公司的任何债券、债权、股份(无论是否全额支付)、股票、期权、商品、期货、远期合约、票据或证券,以及贵重金属、宝石、艺术品和其他有价值的物品,无论以现金或保证金为基础,包括卖空,并以无担保或以上述任何财产为担保借出资金。 (2)购买、拥有、持有、细分、租赁、出售、出租、准备建设用地,建设、重建、修改、完善、装修、布置、运营、维护、回收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和/或开发土地和建筑物,及以其他方式处理房地产的所有分支,以土地或房屋或其他财产或其中的任何权益为抵押进行垫款,不论是已建或正在建,且不论是以第一按揭或抵押或受制于先前的按揭或抵押,以及在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开发土地和建筑物,但不影响前述的一般性。 (3)通过发行信用债券、永久或可终止债权股、债券、抵押,或以本公司全部或任何资产或财产为基础的任何其他证券,或在没有任何担保的情况下,按照本公司认为合适的优先权或其他条款,借入或筹集资金。 (4)提供贷款担保,并在有或没有担保或抵押的情况下向任何个人、公司或企业借出资金。
职工人数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SWINDOM CORP.50
2EVERCOME CAPITAL LIMITED5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0.000000
利润总额-346.532100净利润-346.532100
资产总计12.114200负债总计6758.002900
所有者权益-6745.8887审计机构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0-12-31营业收入0.000000
利润总额-346.532100净利润-346.532100
资产总计12.114200负债总计6758.002900
所有者权益-6745.888700









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11-15
基准日审计机构SHINEWING (HK) CPA Limited
评估基准日2020-12-31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0.2000003851.990000
负债总计5687.5400005687.540000
净资产-5677.340000-1835.55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917.775000





其他披露内容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存在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明确表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根据与转让方和标的企业签订的《认购与股东协议》的约定,参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行使优先购买权; (2)本公告所披露的标的企业审计报告和近期财务报表的数据均以万元港币为货币单位。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转让产权有关的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应付转让方Swindom Corp.合计33668466.67港元的贷款及利息,转让方应一并转让给受让方。
提示提醒等内容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以下摘自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标的企业与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四川华龙山庄有限公司之间往来款不平。长期投资单位--四川华龙山庄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值合计数低于需支付的负债评估值合计数,本次对一般债权平均受偿。其中港币与人民币之间参考基准日汇率换算。 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材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SWINDOM CORP.
注册地(住所)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注册资本(万元)0.0001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资)
法定代表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监管的中央金融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二、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 无。 三、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有。 本次转让,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计33668466.67港元的贷款及利息一并转让给受让方。 四、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挂牌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50 万元(或等值外币)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挂牌期满日17: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原额原路返还给受让方。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非标的公司股东竞买人递交受让申请及交易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报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只征集到一个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则采取直接协议方式成交。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应与转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在同等条件下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相应竞买人索赔。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份转让项目所涉标的企业的认购与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如下书面承诺内容: (1)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标的企业的认购与股东协议、公司章程、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决定受让标的股份;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我方承诺同意受让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33668466.67港元的贷款及利息。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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