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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4.983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168%)

时间:2021-12-30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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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4.983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168%)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647
  • 【标的所属行业】:居民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玄武区
  • 【转让价格】:43.10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2-30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2-02-08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峙宇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受托机构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8210134407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韩伟伟 联系电话: - |业务负责人: 闵尚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3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南京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如
成立时间1990-11-09
注册资本2964.660000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经营规模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01001348817390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金银首饰、建筑材料、润滑油、机油、汽车(不含小轿车)、化工产品(以资质证书为准)、皮革材料、保健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烟零售;广告装潢;复印机、日用商品维修;摄影服务;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自有房屋、自有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家用电器设备安装、维修;商务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45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核心资产简况流动资产内容
非流动资产内容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0.84
2其他股东15.722
3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47
4南京新金陵鞋业有限公司0.41
5周巧娣0.37
6江苏中伟兴华投资有限公司0.37
7明光跃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37
8深圳市赛格宝华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37
9江苏省交通建设供应公司0.37
10沈阳双喜压力锅有限责任公司0.3
11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24
12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0.16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1营业收入6508.934276
利润总额4552.496449净利润3499.757495
资产总计39308.313314负债总计13654.497829
所有者权益25653.815485审计机构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11-30营业收入11636.236064
利润总额2369.204375净利润1892.466327
资产总计36883.143996负债总计9348.100967
所有者权益27535.043029









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11-30
评估基准日2020-12-31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11.20000043.100000
负债总计0.0000000.000000
净资产11.20000043.1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43.100000





其他披露内容其他详见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注册资本(万元)13500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李永明
持有产(股)权比例0.16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0.16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无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93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总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第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2.93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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