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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90.1%股权

时间:2022-01-29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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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90.1%股权
  • 【项目编号】:G32022SH1000032
  • 【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长宁区
  • 【转让价格】:50037.035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2-01-2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2-03-02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韩伟伟 联系电话: - |业务负责人: 杨宸 联系电话: 010-5191874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立锋
成立时间1999-07-28
注册资本1305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10513462891XA
经营范围为银行卡支付、转帐等业务提供技术平台、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和相关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销售,系统集成,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公司自产软件产品的批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金融信息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公司授权代理范围;电信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提供缴款提醒专业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运、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公司授权代理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7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核心资产简况流动资产内容
非流动资产内容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37393.334038
利润总额2779.225798净利润2914.534327
资产总计392246.752928负债总计371477.911167
所有者权益20768.841761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9-30营业收入27971.971995
利润总额4693.809154净利润4369.751923
资产总计389062.195833负债总计372296.339891
所有者权益16765.855942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2-01-27
基准日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1-09-3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决定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389062.200000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372296.340000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16765.86000055535.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50037.035000





其他披露内容(1)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本次产权交易的最终受让方要成为标的企业的股东,需要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对本次股权转让的批准; (2)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名称中将不再含有“银联”字样; (3)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配合转让方履行《银联商务持牌控股子公司整合方案》及其附件(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中关于标的企业的相关安排。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提示提醒等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材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006、1008号
注册资本(万元)278916.1383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法定代表人田林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90.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监管的中央金融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二、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挂牌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0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挂牌截止日17: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且受让方支付完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受让申请及交易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确定受让方。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与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双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及转让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相应竞买人索赔。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标的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如下书面承诺内容: (1)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标的企业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决定受让标的股权; (2)我方已知晓并了解《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项目公告要求,已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判断我方已符合本项目受让资格,决定受让标的股权,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我方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我方同意在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就股东资格审批通过后3个月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的同时一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变更后标的企业名称中不再含有“银联”字样; (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我方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转让方的付款通知后向转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若股权转让后续未通过监管审批,我方同意转让方向我方退还交易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向我方支付自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之日至我方收到退还的交易价款之日间的价款利息; (6)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我方同意标的企业配合转让方履行《银联商务持牌控股子公司整合方案》及其附件中关于标的企业的相关安排; (7)我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归转让方享有。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5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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