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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众兴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5556%)

时间:2021-11-29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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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浙江省众兴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5556%)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532
  • 【标的所属行业】:零售业
  • 【标的所在地区】:浙江省 杭州市
  • 【转让价格】:261.1800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1-29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12-24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张东岳 联系电话:021-63294365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睿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179 |业务负责人: 刘晓宁 联系电话: 010-5191537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浙江省众兴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欣芳
成立时间1994-06-28
注册资本36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000147131224X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服装、劳保用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家俱、仪器仪表、五金配件、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
职工人数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杭州鼎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4.8611
2浙江长兴华信电力实业总公司6.9444
3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5.5556
4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667
5长兴县工商实业公司3.3333
6长兴县房地产管理处2.3611
7湖州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1.3889
8长兴县金穗粮油储运公司1.388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19营业收入10143.600000
利润总额-88.620000净利润-89.420000
资产总计6673.880000负债总计2534.650000
所有者权益4049.22审计机构-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08-31营业收入5552.250000
利润总额-380.670000净利润-380.670000
资产总计6042.970000负债总计2828.750000
所有者权益3214.220000









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11-15
基准日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评估基准日2020-11-30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200.000000261.180000
负债总计0.0000000.000000
净资产200.000000261.18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61.180000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公司暂未进行2019年度审计, 2019年度审计报告栏目披露数据来源自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1、被投资单位众兴百货受房屋租金涉嫌被员工侵占并被检察院调查事项的影响,2014年及以前相关财务资料已移交至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检察院,与此相关的财务资料已无法提供,导致:(1)各往来科目中部分结算对象的名称、业务内容、发生日期无法合理核实;(2)房屋建筑物工程决算和大型机器设备购置合同、发票、规格型号等无法合理核实。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浙江省长兴县煤山镇
注册资本(万元)43475.2552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段振洪
持有产(股)权比例5.555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555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受让方须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承继。 4、价款支付条款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8.3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产权交接日(即本次产权转让股东变更完成、新营业执照颁发日)标的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78.35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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