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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
时间:2021-12-01 14:28:40 来源: 作者:
<style>table{table-layout:fixed;border-right:1px solid #e7eced;border-bottom:1px solid #e7eced}table td{border-left:1px solid #e7eced;border-top:1px solid #e7eced;text-align:center;color:#444;font-size:14px;line-height:20px;padding:6px}.table_label,.table_label_blue,.table_label_red,.table_label_white{background:#f7f7f7;white-space:normal;font-weight:700;color:#111}.table_label_blue{background:#0ba2f4;color:#fff}.table_label_red{background:#ff7e7e;color:#fff}.table_label_white{background:#fff}.text-right{text-align:right!important}.text-left{text-align:left!important}.text-center{text-align:center!important}.text-bold{font-weight:700}.white-space-pre-wrap{white-space:pre-wrap}.white-space-pre-line{white-space:pre-line} </style>
【项目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545
【标的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
【标的所在地区】:上海 浦东新区
【转让价格】:16630.000000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2-0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1-12-28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10-65802033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张雅蒙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43 |业务负责人: 董慧聪 联系电话: 010-51915336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明
成立时间
2013-08-30
注册资本
30000.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50764852191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3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不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
2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0
营业收入
13962.350000
利润总额
12250.560000
净利润
10992.830000
资产总计
136099.410000
负债总计
28795.850000
所有者权益
107303.56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1-10-31
营业收入
25480.400000
利润总额
17798.220000
净利润
15932.980000
资产总计
113810.310000
负债总计
18533.850000
所有者权益
95276.460000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1-11-03
评估基准日
2020-12-3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02835.170000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18491.690000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84343.480000
171300.00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6630.000000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2、依据评估报告,标的企业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会会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标的企业已分别向股东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转让方分别支付4500万元和500万元利润分配。本项目挂牌价为评估值减去该项利润分配后所对应的股权价格。 3、其它详见交易所备查材料。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不涉及。
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注册资本(万元)
2600000.0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
张晓仑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663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若该竞买人为非标的公司股东,该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报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如该竞买人为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书面承诺函,承诺如下事项:(1)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交易保证金交纳和交易安排通知》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不代表其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并且即使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亦不必然能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并作为标的股权的持股股东。(2)已自行对照并了解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业监督管理机构及标的企业所在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若由于受让方自身原因在本项目交易过程的任一环节出现的任何风险,受让方放弃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及各方经纪会员进行追责和索赔的权利。(3)同意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有关监管机构的审查批准或未能全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同意将已交纳的保证金及交易价款在被扣除应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及各方经纪会员支付的服务费后,余款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4)同意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则承诺自身已符合作为本次股权转让行为的受让方所应当符合的全部条件,包括不限于具有合法存续的主体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支付能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并符合国家及标的所在地相关监管部门对获得标的企业股东资格及标的企业所在行业所制定的相关政策要求。(5)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663.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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