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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进出口天津公司整体产权

时间:2021-12-07 14:28:4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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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中国电子进出口天津公司整体产权
  •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459
  • 【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
  • 【标的所在地区】:天津 市辖区 和平区
  • 【转让价格】:0.000100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1-12-07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2-01-04
  •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中国电子物资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巩丽丽 联系电话:64362777
  • 【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 李玲玲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转309 |业务负责人: 闵尚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3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中国电子进出口天津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德春
成立时间1994-08-29
注册资本2429.00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企业
经营规模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200001030627308
经营范围经营、代理、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电子行业的技术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原苏联、东欧国家的易货贸易业务;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十六种出口商品及国家指定公司经营的十二种进口商品以外其它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出口商品转内销业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职工人数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0营业收入5.300000
利润总额-625.560000净利润-625.560000
资产总计38.610000负债总计24877.890000
所有者权益24839.27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1-11-30营业收入6.300000
利润总额-466.490000净利润-466.490000
资产总计35.460000负债总计25341.230000
所有者权益-25305.760000









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1-12-01
基准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2021-09-30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35.9300003366.710000
负债总计25341.23000025341.230000
净资产-25305.300000-21974.52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1974.520000





其他披露内容本次产权转让审计报告采用专项审计报告 详见交易所备查资料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详见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
提示提醒等内容1、标的企业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 (1)目前标的企业尚有一名在职员工——赵新国,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天津公司和赵新国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并至少按目前的待遇标准承担其工资、社保费用(5,762.14元/月);继续履行赵新国和天津公司签订的《仓库经营管理协议书》(协议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2)鞍山道住房,标的企业与职工签署有《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实际上相当于房改分房,不可能再收回,受让方必须接受鞍山道住房的现状,并有义务配合使用住房的员工涉及房屋使用证明及办理产权方面的所有相关手续; (3)标的企业存在但不限于下述对原职工的欠款:有一名涉核部队复员军人,其医药费约12万元一直拖欠;存在应支付拖欠的部分员工的医药费约15万元左右,受让方应知悉上述或有支出; (4)根据《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容,标的企业1999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91,925.30元,应纳房产税131,493.20元,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应纳房产税120,000.00元,共计443418.50元,限2017年12月15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受让方应知悉该项支出; (5)标的企业尚有3名退休职工未完成社会化工作,异地就医还需通过公司办理报销手续,还有一名全国劳模享受国家相关补贴,每年需要向天津市国资委提出申请并上报市总工会相关信息并出具证明文件,受让方须承继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6)两名大集体员工的档案及关系因失联未转出,另有大集体四名员工档案仍在标的企业存放。 2、标的资产涉及国有划拨土地问题,详见交易所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A座(6-23层)
注册资本(万元)69421.60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法定代表人朱以明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的,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应在挂牌公告期内提交受让申请,并在信息披露期满前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或扣除交易价款后退还至受让方;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或扣除交易价款后退还至受让方。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并经转让方申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c、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条款约定支付交易价款。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d、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条款约定支付交易价款。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1)此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须在12个月内完成标的企业的改制及变更企业名称,不再继续以任何方式使用“中国电子”及“中电”的品牌和字样。 2)本次标的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3)产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需在12个月内完成标的企业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如因受让方原因未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受让方须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100%给转让方作为赔偿,同时转让方可以解除《产权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已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已详细阅读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5)本次转让产权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转让方负责办理,受让方予以配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各项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6)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所有已知的或未知的历史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以及评估报告中已披露的遗留问题,均应由受让方与标的企业继续处理,转让方不再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同意经标的企业职工签署的职工安置方案,受让方及标的企业继续承接现有1名与标的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的劳动合同,职工的工资待遇、社保关系不因本次产权转让而改变;受让方及标的企业应依法保障职工权益。 8)受让方及标的企业继续履行标的企业和员工签订的《仓库经营管理协议书》。 9)受让人在本次产权转让之前已充分调查、知悉因法律法规、政策、企业以及企业资产、股权等原因等需要由股权受让方或者标的企业名义处理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获取行政审批、行政备案、与第三方缔约、向第三方主张权利等;相关事务应在完成企业股权转让之后全部由受让方或标的企业继续处理,因此产生的利益与风险一并由受让人或标的企业继受,转让方不再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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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别事项说明(天津公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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